212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4月29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未出席董事情况

1.3 公司负责人范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震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菁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人民币元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力

日期 2017-4-28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江苏苏州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其中,宋子洲董事委托范力董事长参会并代为表决),占董事总数的100%。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范力、朱剑、朱建根、张统回避表决。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关于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5

东吴证券关于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参与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资管”)增资,公司拟增资1.6亿元,增资完成后保持对苏州资管20%的持股比例不变。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交易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苏州资管的增资尚提交苏州资管股东会审议,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关核准或备案。

3、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增资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苏州资管增资1.6亿元,增资完成后,公司对苏州资管的出资总额为4亿元,股权比例保持20%不变。

公司副总裁孙中心先生担任苏州资管董事;苏州资管的股东中,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建林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国发集团的董事长,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唐烨先生为公司监事。上述法人单位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由非关联董事审议并予以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本公司与同一关联方或同类别的关联交易累计未达到本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在各方履行法律审批程序后实施。

二、关联方概述

(一)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人民路3118号国发大厦北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5年8月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国家规定的专营、专项审批商品除外),提供各类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国发集团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国发集团是经苏州市人民政府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准成立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地位的国有独资公司。国发集团以金融投资为主业,现已建立起银行、证券、保险、信托、担保、创投六位一体的地方金融平台,是一家具有金融服务、资本经营、资产管理等综合功能的国有独资公司。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简表(已经审计,合并报表)如下:

(二)东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苏州高新区狮山路22号人才广场23-25楼

法定代表人:黄建林

注册资本:4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2年5月23日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东吴人寿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东吴人寿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全国性寿险公司,构建了规范的业务运作和风险控制制度体系,稳步开展个人代理、银行保险、团体业务和电子商务渠道等各项业务。

东吴人寿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简表(已经审计,合并报表)如下:

(三)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住所:昆山开发区前进中路368号

法定代表人:徐卫球

注册资本:158651.14万元

成立日期:2001年11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集体)资产投资、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昆山创控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昆山市国有(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昆山市创业控股有限公司是隶属昆山市政府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通过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和管理,行使国有资产出资者职能,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逐步形成了以金融投资、民生保障和资产管理为主的三大业务板块。

昆山创控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简表(已经审计,合并报表)如下:

(四)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见下述第三部分“关联交易标的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

三、关联交易标的及其股东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狮山路28号苏州高新国际商务广场4001-4005室

法定代表人:赵琨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6年5月23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对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的收购、受托经营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苏州资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苏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图所示:

3、主要业务发展状况和经营成果

苏州资管是苏州市政府主导成立的地方资产管理公司,2016年11月获得中国银监会批准在江苏范围内开展批量收购、处置金融企业不良资产业务。

苏州资管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简表如下:(已经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资管的主要股东情况如下: 

5、新增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

(1)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吴跃

注册资本:5536278.6326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9年10月27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内大街410号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江苏新华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周跃敏

注册资本:50000.00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11日

住所:南京市管家桥65号

经营范围:省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企业托管、资产重组、实物租赁,省政府授权的其它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增资暨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各增资方均以现金增资,公司根据现金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比例。本次增资定价,各方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五、增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增资暨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苏州资管的其他股东协商签署出资协议、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增资将在各方履行法律审批程序后执行。

六、增资暨关联交易目的及对本公司的影响

1、苏州资管为公司参股子公司。通过本次增资,有利于加快苏州资管的业务开展,有利于公司深化与苏州资管的合作,加大金融创新,丰富业务渠道和盈利模式,更有效的发挥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

2、苏州资管目前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董事由公司委派,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资管的董事会将根据新的股权结构相应进行调整,但公司的董事会席位不会减少。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17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朱建根先生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关于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范力先生、朱剑先生、朱建根先生、张统先生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召开前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等关联交易事项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我们对公司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予以认可,同意公司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情况

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国发集团等关联方共同出资设立苏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金额为2.4亿元。

九、本次增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增资存在以下风险:

1、苏州资管增资的审批风险;

2、苏州资管的经营风险、项目风险等风险因素。

公司将配合苏州资管规范做好增资工作,并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途径实现股东权益,坚持谨慎和循序渐进原则发展与苏州资管的合作业务。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1555 证券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7-02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 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宋子洲董事因公务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 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魏纯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确认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17年度自营投资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议案6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苏州信托有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

2、议案1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要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王珍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1555 公司简称:东吴证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