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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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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钟发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彩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双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 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二)利润表项目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6年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中强调事项原文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二)所述,2016年度因CHS项目搬迁至广东佛山,根据科力远公司与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签署的《项目投资终止合同》,控股子公司科力远CHS公司向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支付搬迁赔偿资金12,623.18万元;同时根据科力远公司与佛山市禅城区政府签订的《CHS项目迁址佛山禅城合作协议书》,科力远CHS公司收到佛山市禅城区政府拨付的搬迁补偿款12,500.00万元。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该强调事项涉及的CHS项目搬迁补偿支出及搬迁收入,减少了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123.18万元。

截止目前,CHS公司第一款HEV动力总成系统与第一款PHEV动力总成系统均已上市销售。CHS项目自2016年8月迁址到佛山后,已于2016年11月完成项目建设用地摘牌、获得了120亩建设用土地并获得国土证,完成了城市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项目整体工程已经完成50%的工程量,项目总体推进顺利,预计2017年年内完成工程项目建设与工艺设备安装调试,进入量产。

另外董事会和经营层已经制定了针对性的具体措施,成立项目专项工作督导组,加强项目的持续建设管理,加强与项目建设地方政府部门的工作沟通,全力推进项目的建设进展,尽早实现混合动力系统产品在佛山的量产,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改善和扩大CHS产业经营成果。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钟发平

日期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7-022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的认真研究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 0票弃权, 0票反对。

同意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在公司综合办公楼 9 楼会议室召开 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力远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478 证券简称:科力远 公告编号:2017-023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9日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桐梓坡西路 348 号公司综合办公大楼9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9日

至2017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议案3至议案9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3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议案10、11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17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议案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加盖法人印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需加持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确认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后生效。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写清联系电话。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费自理。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联系电话:0731-88983638

传真:0731-88983623

邮编:410205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78 股票简称:科力远 编号:临2017-024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质押解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接第一大股东湖南科力远高技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力远集团”)通知,科力远集团将其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6,480,000 股解除质押(原质押无限售流通股 24,320,000 股,本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质押股数变更为 36,480,000 股),并在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解除日期为2017年4月27日。

截至本公告日,科力远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246,012,2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69%,其中质押股票合计91,8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6.60%。

特此公告。

湖南科力远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478 公司简称:科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