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范国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丽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阎瑾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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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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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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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16年2月转让子公司北京中电广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通科技),2016年11月转让子公司北京金信恒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信恒通),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动。2016年一季度报表中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广通科技1月份数据,合并金信恒通1-3月份数据,2017年一季度报表不含广通科技和金信恒通数据,导致本期一季度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与上年同期相比数据变动较大,不影响资产负债表的变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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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相关各方正在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拟置出资产及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均已获得有权国资机构的备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报送至国资主管部门审核,尚未取得国资主管部门的批准;公司将于2017年5月9日(星期二)下午14:00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行审议。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正在进行的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至下一报告期期末,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能发生变化,上述因素将导致公司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可能发生重大变动。
公司名称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范国平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2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届董事会共有7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7名,实际参会7名。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会议的董事采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董事会同意于2017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点00分在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0号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科研楼6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8日。
上述股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参见《临2017-024 中电广通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报告及重组报告书的议案》
根据国资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购买资产所涉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置入资产所涉及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11-05号)补充了以收益法评估的相关内容,同时相应更新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置入资产所涉及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长城电子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11-03号)。上述更新后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变化,与公司2017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载的评估结果保持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拟置出资产及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均已获得有权国资机构的备案。
就上述事项,公司对《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更新。
董事会同意上述更新后的资产评估报告及重组报告书,并同意对已披露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中相关内容进行相应更新。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范国平、张纥、孟昭文、周利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临2017-023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届监事会共有3名监事,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尤祥浩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阅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监事会认为:
1、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本决议作出之日前,没有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更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评估报告及重组报告书的议案》
根据国资主管部门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拟购买资产所涉及《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置入资产所涉及北京赛思科系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11-05号)补充了以收益法评估的相关内容,同时相应更新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拟置入资产所涉及北京长城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以下简称“《长城电子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1311-03号)。上述更新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未发生变化,与公司2017年4月18日披露的《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所载的评估结果保持一致。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拟置出资产及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均已获得有权国资机构的备案。
就上述事项,公司对《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相应更新。
监事会同意上述更新后的资产评估报告及重组报告书。
表决结果:3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764 证券简称:中电广通 公告编号:2017-024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16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0号长城电子科研楼6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6日
至2017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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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获得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17年4月1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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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截止日前以传真或信函方式先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二)登记时间拟为:2017年6月14日
(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4号银河证券4楼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进行登记,或以邮寄、传真的方式凭股东账户进行登记(不在本通知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登记的,公司不能保证其获得会议资料)。
(五)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出席行使表决权。
六、 其他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自理。
会务联系人:刘宝楠
联系电话:010-82222765
传真:010-62276737
邮编:100082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代码:600764 公司简称:中电广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