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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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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林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立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易建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为7,843.89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5,501.06万元,增加2,342.83万元,增长42.59%,主要原因系所持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辐照中心)64%股权已全部转让,账面应收其2,410万元不再合并抵销。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26,189.22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29,682.87万元,减少3,493.65万元,下降11.77%,主要原因系辐照中心股权已转让,其账面固定资产2,849万元不再进行合并。

(3)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1,961.23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3,265.15万元,减少1,303.92万元,下降39.93%,主要原因系支付了应付工程款1,070万元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366.48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457.14万元,减少90.66万元,下降19.83%,主要原因系支付2016年度已计提的奖金所致。

(5)应付股利账面价值为3,054.31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2,053.17万元,增加1,001.14万元,增长48.76%,主要原因系长沙湘江伍家岭桥有限公司分配以前年度利润及折旧,但暂未全部支付所致。

(6)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为6,297.4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10,002.96万元,减少3,705.56万元,下降37.04%,主要原因系支付了长沙市绕城高速西南段联网收费、路面维护工程款等其他应付款项共计3,630万元以及辐照中心报表数不再合并所致。

(7)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16万元,期初账面价值为0,增加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系预提返租款。

2、报告期末,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本期营业收入为4,506.01万元,上年同期为4,091.09万元,同比增加414.92万元,增长10.14%,主要原因系长沙市绕城高速西南段实行联网收费时间比去年同期多22天致使通行费收入增加。

(2)本期营业成本为2,088.86万元,上年同期为1,648.99万元,同比增加439.87万元,增长26.68%,主要原因系长沙市绕城高速西南段联网收费工程今年开始计提折旧,一季度资产折旧增加129万元,长沙市绕城高速西南段新增站点、梅溪湖隧道后,水电费较去年同期增加93万元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同比也有所增加所致。

(3)本期税金及附加为40.68万元,上年同期为181.59万元,同比减少140.91万元,下降77.6%,主要原因系去年5月营改增后增值税为价外税所致。

(4)本期销售费用为398.62万元,上年同期为467.99万元,同比减少69.37万元,下降14.82%,主要原因系今年无车位销售收入,同比减少销售费用所致。

(5)本期管理费用为2,026.64万元,上年同期为1,644.24万元,同比增加382.4万元,增长23.26%,主要原因系长沙市绕城高速西南段联网收费新增站点、人员导致成本费用增加以及新增湖南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本费用增加所致。

(6)本期财务费用为-307.72万元,上年同期为55.26万元,同比减少362.98万元,下降656.86%,主要原因系今年贷款额度大幅减少所致。

(7)本期投资收益为-53.12万元,上年同期为-108.84万元,同比增加55.72万元,增长51.19%,主要原因系今年无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所致。

(8)本期营业外收支为12.36万元,上年同期为18.93万元,同比减少6.57万元,下降34.71%,主要原因系本期结转营业外收入的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13万元及路政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所致。

(9)本期利润总额为218.17万元,上年同期为-68.96万元,同比增加287.13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入增加,利润相应增长所致。

(10)本期所得税费用为176.21万元,上年同期为55.75万元,增长216%,主要原因系利润增长所致。

3、报告期内,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1)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330.88万元,上年同期为35,806.84万元,同比减少17,475.96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收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购房款28,128万元,而本期无此项现金流入所致。

(2)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1.52万元,上年同期为-3,691.65万元,同比增加1,870.13万元。主要原因系本期资产购建支出同比减少1,302.52万元及今年无二级市场证券投资所致。

(3)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7万元,上年同期为-4,073.73万元,同比增加4,073.03万元。主要原因系上年归还银行贷款4,000万元而本期无此项现金流出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关于公司转让长沙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和《公司关于转让长沙昆仑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已于2017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2、关于向长沙昆仑能源有限公司出售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县黄花镇高岸村地块使用权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和《公司关于出售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已于2017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3、关于转让辐照中心股权事项: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7年度第1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2)和《公司关于转让广西桂林正翰辐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已于2017年1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4、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南广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事项:该事项经公司2017年度第2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公司2017年度第2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和《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已于2017年1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5、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进展情况:《重大合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已于2017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刘林平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7-018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4月28日在以传签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8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8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林平先生主持,监事会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2017年第一季报告(全文及正文)》[公告编号:2017-020、2017-021]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公司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聘任张登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48 股票简称:湖南投资 编号:2017-019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裴建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裴建科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裴建科先生的辞呈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裴建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辞职后裴建科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裴建科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对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召开2017年度第5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总经理陈小松先生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决定聘任张登峰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管理层任期满为止。

特此公告。

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张登峰先生简历:

张登峰,男,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一级注册建造师、高级工程师。历任长沙新港城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策划部副部长、总工室主任;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项目部职员;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高路绿地公司)经理;湖南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副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湖南现代投资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理。

张登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张登峰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0548 证券简称:湖南投资 公告编号:2017-02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