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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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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何亚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魏革亮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元: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21,321,128.78 元,下降34.10%,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票据到期承兑以及将应收票据进行背书支付货款所致。

(2)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增加5,470,584.02元,增加31.14%,主要系本报告期预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85,191.29 元,增加43.84%,主要系本报告期应收未收定期存款及存放于监管账户的德坤航空股权转让款孽生的利息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价值较年初增加1,281,527.84 元,增加33.35%,主要系本期员工借支备用金及应收租赁款增加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205,212.19元,下降40.25%,主要系报告期内支付公司2016年员工年终奖及年度考核绩效工资所致。

(6)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562,204.04 元,下降31.12%,主要系报告期内银行理财产品到期31,500.00万元,致使报告期计提的投收收益较期初减少,产生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所致。

2、利润表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元: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7年1-3月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624,543.49 元,增长34.59%,主要系本期定期存款孳生利息减少所致。

(2)2017年1-3月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4,227,139.99 元,增长529.22%,主要系本期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对单项应收账款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2017年1-3月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806,823.88 元,上升257.53%,主要系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在本期计提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2017年1-3月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437,317.02 元,增长142.67倍,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损失所致。

(5)2017年1-3月净利润出较上年同期增加9,629,235.69元,增加38.70%,主要系本期水泥用辊压机及配套、辊系(子)营业收入及毛利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变动项目情况及原因分析

单元: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分析如下:

(1)2017年1-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605,643.02 元,上升199.12%,主要系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2017年1-3月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30,730,366.34元,上升121.20%,主要系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31,500万元而上年同期无此事项。

(3)2017年1-3月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2,149.74 元,下降277.01%,主要系本期代缴流通股分红个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2017年1-3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43,190,505.48 元,增长128.59%,主要系本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31,500万元,上年同期无上述事项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1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大型辊压机系统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辊压机粉磨技术中心募集资金10,000万元)和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授权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投资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购买单个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等,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详见2016年1月13日、2016年1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分批次购买了相关商业银行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为92,700万元人民币,其中:已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7,700万元,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35,000万元,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股东大会的授权额度。

2、2016年8月,中国电建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建租赁”)以民勤县明大矿业选炼厂(以下简称“明大矿业”)违反《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为由提起诉讼。电建租赁与成都利君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君科技”)、明大矿业于 2014年7月28日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利君科技高压辊磨机1台,合同金额2,068万元;同时,电建租赁与明大矿业、上海夏洲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夏洲”)、利君科技签订《融资租赁合同》, 约定电建租赁从上海夏洲、利君科技处购买新破碎生产线等设备出租给明大矿业使用,租赁期为36个月,标的租赁费合计人民币53,416,065.00元。电建租赁请求法院判决解除上述《融资租赁合同》,并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利君科技履行回购义务,回购价格为22,781,929.00元。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电建租赁即向该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以[(2016)京0106民初字11459号]《民事裁定书》作出如下裁定:冻结明大矿业、上海夏洲、利君科技等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截至报告期末利君科技被冻结资金13,356,798.22元。本案原定于2016年10月11日上午九时,在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49法庭开庭审理,因涉案当事人数较多,部份当事人诉讼文书未送达,原定开庭时间并未开庭(相关详细情况请参见2016年9月2日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该诉讼事项暂无进展。本诉讼的审理结果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

3、2016年12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内新增“自有房屋、机械设备租赁;机械设备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2017年1月,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工商变更登记工作(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6年12月06日、12月22日、2017年1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4、2017年2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独立董事王雪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并推选独立董事王雪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相关详细情况参见2017年2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本公司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亚民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7-21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