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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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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郭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荣建军 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珊珊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017年3月23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5,000,000股份质押给鹤壁丰鹤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职工社会保险;

(2)应交税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各项税费;

(3)其他应付款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河南安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结算价差;

(4)长期应付款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融资租赁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税金及附加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会计政策变更,核算范围发生变化;

(2)财务费用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借款金额降低,利息支出减少;

(3)投资收益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河南省海川电子玻璃有限公司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产品销量和售价较去年同期降低;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工程款项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借款额降低,偿还借款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2.1起诉新中原玻璃事项

公司为与郑州新中原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公司收购海川电子玻璃20%股权的交易对手方)在超薄电子玻璃相关业务方面开展后续合作,拟向郑州新中原玻璃提供1.5亿元委托贷款,委托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年利率为6.16%;按季付息,于每季度末月20日支付。新中原玻璃控股股东张洪海以其所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担保,并且张洪海为该委托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详见公司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时公告相关内容)。

公司为防范风险,根据新中原玻璃财务状况及担保情况,分批向其提供委托贷款,2015年3月,公司向新中原玻璃发放了2,000万元委托贷款,张洪海以其持有的海川电子31%股权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新中原玻璃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第二季度利息,公司停止向其继续发放剩余1.3亿元委托贷款。为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15年8月,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新中原玻璃按照已签订的《委托贷款合同》约定偿还全部已发放的贷款本金、利息或其他应付款项,要求处置抵押物,保全公司权益。

2016年3月,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件。2016年4月,公司收到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胜诉。张洪海不服该案一审判决,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期间,2016年9月,上诉人张洪海自愿申请撤回上诉,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准许,并下发了民事裁定书,准许上诉人张洪海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该民事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在2016年10月受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后,于2016年11月19日出具执行裁定书,并冻结张洪海持有海川电子31%股权,该案件目前处于执行阶段,公司将继续通过积极协调法院推进案件执行进程等举措维护公司权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主要原因:一是受市场因素影响,光伏玻璃产品销售价格与上年同期相比降幅较大,产品毛利减少;二是受环保限产影响,公司光伏玻璃产能未得到充分利用,产销量受到一定影响,销售收入减少。

公司名称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辉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15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玻璃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16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采用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阅,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三、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 安彩高科 编号:临2017—017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一、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结合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就该事项事先征得了保荐机构同意,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文件。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07 公司简称:安彩高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