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120 公司简称:浙江东方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金朝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慧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海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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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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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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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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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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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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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在2016年12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无条件审核通过后,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收到了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59号),并于2月28日进行了披露。
收到批文后,公司积极配合、督促各标的公司办理工商股权变更工作,并组织中介机构对各标的公司进行交割审计。截至2017年3月31日,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已依法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但鉴于中韩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仍在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办理中,需待获得其正式核准后办理工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一揽子交易未全部完成,因此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大地期货有限公司未纳入公司一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及相关各方将继续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后续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金朝萍
日期 2017-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