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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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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荀建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琛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琛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函》,获悉荀建华与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勤诚达投资”)

于2017年1月11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荀建华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89,287,992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9%)转让给勤诚达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后,荀建华将持有亿晶光电267,863,978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的22.77%,勤诚达投资将持有亿晶光电89,287,992股股份,占亿晶光电总股本的7.59%。本次股权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12日发布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控股股东利润补偿义务履行安排的提示性公告》。截止本报告发布日,该等股权尚未完成过户。

截至2017年1月11日,荀建华为继续履行利润补偿义务而需支付予亿晶光电的利润补偿款为69,523.30万元。2017年4月5日,公司已收到荀建华支付的补偿专款共计69,523.3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7日发布的《关于收到控股股东补偿专款的公告》。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荀建华

日期 2017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537 证券简称:亿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7-018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

光伏电站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一号——光伏》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1、2017年第一季度光伏电站运营情况

2、截至2017年一季度末光伏电站累计发电量、上网电量和结算电量

公司董事会特别提醒投资者,前述所有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现时经营状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

公司代码:600537 公司简称:亿晶光电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