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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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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陶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葱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3.1.1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100%,主要系本期收取票据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50.98%,主要系本期加大销售回款力度所致。

(3)预付款项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37.38%,主要系本期材料款发票挂账所致。

(4)其他应收款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84.00%,主要系本期清欠往来款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181.77%,主要系本期增值税留抵增加所致。

(6)固定资产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470.14%,主要系本期购入固定资产所致。

(7)其他非流动资产与上年度期末相比增长4794.08%,主要系本期预付工程款所致。

(8)其他应付款与上年度期末相比下降66.68%,主要系本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3.1.2 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0.75%,主要系主营业务增加所致。

(2)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84.64%,主要系本期包装费用减少所致。

(3)财务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261.06%,主要系本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均有一定幅度的增长,主要系2016年度公司将亏损且经营压力较大的水泥业务资产全部出售,公司本报告期主要经营的业务变更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的净水龙头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本期该子公司持续盈利。

3.1.3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44.24%,主要系本期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395.80%,主要系公司于2016年11收购了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本期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00%,主要系本期收到筹资活动现金减少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于2016年11月收购了浙江龙净水业有限公司70%的股权,并已纳入合并范围,目前该控股子公司经营正常,且持续盈利,因此,公司预计2017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实现扭亏为盈。

公司名称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陶晔

日期 2017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3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4月1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蔡乐华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陶晔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现对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陶晔(董事长)

委员:陶晔(董事长)、赵岗飞(董事)、毕嘉露(独立董事)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蔡乐华(独立董事)

委员:蔡乐华(独立董事)、赵芳(独立董事)、陶晔(董事)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赵芳(独立董事)

委员:赵芳(独立董事)、毕嘉露(独立董事)、孟伟军(董事)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毕嘉露(独立董事)

委员:毕嘉露(独立董事)、蔡乐华(独立董事)、葛振宇(董事)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7-014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于2017年4月27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文辉先生召集,与会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9日

公司代码:600539 公司简称:狮头股份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