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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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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04-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陈树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文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林浩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1.23%,主要为银行承兑票据到期托收款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62.49%,系报告期内赎回银行理财产品款项所致。

(3)预收款项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40.26%,主要为前期预收的货款本期发货所致。

2、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财务费用发生额-122.12万元,较上年同期变化较大,主要是本期无委托理财利息收入所致。

(2)报告期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30%以上,主要为税收优惠返还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0%以上,系销售收款及承兑到期托收款项所致。

(2)报告期收到的税费返还较上年同期增加100%,系税收优惠返还款项所致。

(3)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00%,主要为上期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的款项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年2月15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与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金,专项投资于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金总规模10.01亿元,本公司认缴人民币1亿元,为基金的劣后级有限合伙人。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为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股东,浙江恒杰实业有限公司为锦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该基金正在积极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事项。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树常

日期 2017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727 股票简称:鲁北化工 编号:临2017-015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17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1、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2、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山东鲁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公司代码:600727 公司简称:鲁北化工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