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偿还股东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14 证券简称:渝开发 公告编号:2017-022
债券代码:112219 债券简称:14渝发债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朗福公司偿还股东财务资助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1、2014年6月25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预案》,并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补充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公司持股50%,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流动资金的不足,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另一股东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0%,以下简称“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00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确定。
2、 2014年12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借款)和担保的议案》,以补充朗福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确定。
3、2015年7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满足朗福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5,500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确定。
4、2015年10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以满足朗福公司经营资金需要,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复地投资亦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000万元,提供的财务资助均不计利息,具体借款期限及还款时间授权本公司经理团确定。
上述四笔财务资助共计15,500万元均经本公司经理团确认后,展期至2017年4月30日。(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6月26日、2014年12月23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10月17日、2016年8月15日、2017年3月11日、2017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逾期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向朗福公司提供的上述15,500万元财务资助已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由于朗福公司“山与城项目”开发周期较长,经营状况未达预期,资金紧张,无足额资金按时偿还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现已造成逾期。本公司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合计为19,000万元,其中3,500万元已于2017年4月27日收回(详情请见2017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17-021)。截止目前,公司对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余额为15,500万元,另一股东复地投资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逾期余额为19,000万元。
目前,公司正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向朗福公司发送催款函等方式进行催收,并密切关注朗福公司经营状况,敦促其加快存货的周转速度及加强资金管理,公司将与朗福公司另一股东复地投资抓紧磋商,协助朗福公司加快制订解决方案,落实具体的还款措施,尽快归还公司财务资助款项,控制朗福公司的债务风险。
关于上述财务资助逾期的后续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