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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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2日上午9:00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西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西平县设立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7年5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77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84,773.58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 140002 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此项议案作出了决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4,77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3日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7-06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2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26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4,77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4,773.58万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 140002 号)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对此项议案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此项议案作出了决议,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4,77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3日

证券代码:002714-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7-06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西平县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出资2,000万元在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设立西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西平牧原”)。并拟任命景延涛先生为西平牧原法定代表人。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17年5月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西平县设立子公司的议案》。《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详见2017年5月3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西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拟定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3)拟定住所: 驻马店市西平县凤鸣路与西平大道交叉口北西凤鸣花园

(4)拟定经营范围:畜禽养殖及销售,良种繁育,粮食购销,饲料加工销售,农作物种植,林木培育、种植及销售,畜产品加工销售,畜牧机械加工销售,猪粪处理(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结果为准,须经批准的项目,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养殖规模的逐步扩大,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将进一步打造集饲料加工、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全自养一体化生猪产业链。

河南省驻马店市西平县拥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优势和粮食资源优势,公司在西平县成立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公司扩大规模化一体化饲养模式,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获取规模经济效益,实现全体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西平县注册成立全资子公司西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趋势及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向外扩大养殖规模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区域进行专业化分工经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此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经过深思熟虑,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西平县设立子公司。

五、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3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7-06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情况

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号文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牧原股份”、“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24,717,239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6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发行费用26,443,096.9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050,331,189.1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经公司2016年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募投项目投入情况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140002号)。截止2017年4月26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以上情况,本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84,773.58万元。

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4,773.58万元。

三、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同意用公司本次非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共计84,773.58万元。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3、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140002号)。

4、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84,773.5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的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项目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审核报告》(中兴华核字(2017)第140002号)

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意见》

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