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终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7-059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签订
《终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联动优势”)与陈伟峰先生、魏强先生、深圳市载途科技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联动优势拟收购深圳市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1月25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联动优势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框架协议〉暨收购深圳市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近期,联动优势与陈伟峰先生、魏强先生、深圳市载途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易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未能就股权转让价款达成一致意见,经平等、自愿协商后,协议各方于2017年4月28日签订了《终止合作协议》(以下称“终止协议”)。
终止协议签订生效后,框架协议自动终止。框架协议终止后三个工作日内,陈伟峰先生、魏强先生、深圳市载途科技有限公司无息退还联动优势预先支付的50万元诚意金至联动优势指定账户。各方同意互不承担因终止框架协议而给各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框架协议终止后,保密条款继续有效,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披露与原协议有关的信息、文件及交易本身。
本次协议各方终止框架协议,未对公司及联动优势造成损失,也不会对公司和联动优势的整体业务发展及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日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7-060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股权转让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3月25日,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日照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书》(下称“股权转让协议”),拟将公司持有的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下称“日照兴业汽配”)60%股权、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下称“日照兴发零部件”)60%股权以26,000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兴业集团。同一天,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和日照兴发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批准了上述交易,具体信息详见公司2017年3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日照兴业汽配及日照兴发零部件股权。
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公司已按照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约定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26,000万元及相应贴息利息和目标公司分红款8,000万元。
另外,截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日照兴业汽配在本公司与兴业集团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担保范围内已使用的授信额度为14,550万元,公司在持股比例范围内为日照兴业汽配提供保证的金额为8,730万元。截至本公告作出之日,日照兴业汽配已提前偿还上述14,550万元授信额度中的8,550万元银行借款,并且,兴业集团已就日照兴业汽配剩余未到期未偿还的6,000万元银行授信在我司按照持股比例担保范围内委托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司开具了金额为3,600万元的银行保函,前述担保事项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风险。
公司将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积极配合兴业集团进行目标公司交接及工商变更等工作。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