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95 股票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2017-061
债券代码:122093 债券简称:11中孚债
债券代码:122162 债券简称:12中孚债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日,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豫联集团”)关于股份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4月28日,豫联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6%)质押给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补充质押是对2017年3月6日豫联集团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购回交易日为2018年3月6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8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2017-030号公告。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目前,豫联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868,044,8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4%;豫联集团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864,226,6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2%。
三、其他披露事项
1、补充质押的目的
本次交易是对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2、资金偿还能力
豫联集团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股份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本次质押风险可控,不会导致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出现平仓风险,豫联集团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标的证券等措施应对,并及时通知公司。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