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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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7-05-0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38证券简称:国发股份公告编号:临2017-018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本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3个月内,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465万股)、且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928.8万股)。

相关风险提示: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5月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名称:朱蓉娟女士

(二)控股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持股比例等。

截至2017年5月2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女士持有本公司122,872,597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46%。截至2017年5月2日,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彭韬共持有本公司172,715,568股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7.19%。

(三)控股股东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1、前次增持计划情况

2015年09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47):朱蓉娟女士及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15年07月15日起12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拟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288,023.70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增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筹获得。

2、前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朱蓉娟女士的一致行动人广西国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通过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方式增持了公司238,000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051%;朱蓉娟女士于2015年9月16日通过上交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4,202,012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0.905%。朱蓉娟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增持公司4,440,012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956%。

详见公司于2016年7月1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目前公司股价的异常波动,以及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升投资者信心、稳定公司股价、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A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拟增持股份的比例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即465万股)、且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即928.8万股)。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计划自2017年5月3日起3个月内(即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8月2日)。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股份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或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一)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在上述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增持计划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中对公司股东每12个月内增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的规定。

(三)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四)公司将持续关注增持人后续增持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