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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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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7-05-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临2017- 041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于2017年5月3日上午10时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事后,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来函提议,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提议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议公司董事会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仅修改公司名称)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研究,同意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不再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关于提请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其提请在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以下临时提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2.《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瑞莱嘉誉持有公司股份3%以上,具有临时提案的权利,公司董事会同意将瑞莱嘉誉该2项临时提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56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临2017-042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取消提案暨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8日

3. 股权登记日

二、 取消提案的情况说明

1. 取消提案的名称

2. 取消提案的原因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关于提请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来函”),来函提出:“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本企业提议,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本企业提议公司董事会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本企业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仅修改公司名称)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研究后认为,由于需要进一步完善,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议案》。

三、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0.979315%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在2017年5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即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对公司章程中的公司名称进行修改。

(2)《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无实际经营业务的相关子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对外转让等方式对其予以处置。

四、 除了上述取消的提案与增加的临时提案外,于2017年4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五、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5月18日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东葛路 118 号南宁青秀万达文华酒店 3 楼 VIP 厅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8日

至2017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0、12-15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28)、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029)审议通过,并在 2017 年 4 月 28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述议案11、16已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7-临041)审议同意增加临时提案,并在 2017 年5月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将于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包含所有议案内容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7、8、9、10、11、12、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2017- 临043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对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该临时提案。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子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对外转让等方式予以处置。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处置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湖北微家大数据有限公司、湖北瑞莱嘉誉科技有限公司均于2017年1月5日登记设立,公司子公司湖北科赛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该两家公司45%股权,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均为9000万元。此对外投资事项公司原管理层均未根据《公司章程》履行审议程序,未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披露。

二、拟处置子公司的原因

公司设立众多子公司,部分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且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或有风险。为避免公司及股东可能的损失、降低公司运营管理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公司应当及时对现有子公司中不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的相关子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对外转让等措施予以处置。

三、处置方式

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子公司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注销、对外转让等方式对其予以处置,如涉及相关交易的,有关交易价格应当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后续相关处置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处置子公司对本公司的影响

拟处置的子公司大多未实缴出资,且未实际运营,其处置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发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瑞莱嘉誉《关于提请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其提请对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的临时提案:《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同意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该临时提案。

《关于处置公司部分子公司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ST慧球 公告编号:临2017- 044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4 月 27 日,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17 年 4 月 28 日,公司公告了《章程修正案》(以下简称“原《章程修正案》”)。

2017年5月2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关于提请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以下简称“来函”),来函提出:“综合考虑多方因素,本企业提议,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此,本企业提议公司董事会取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以本企业提交的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仅修改公司名称)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研究后认为,由于需要进一步完善,除公司更名事项以外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的修订暂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5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取消原《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瑞莱嘉誉临时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新增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新的《章程修正案》内容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附件:

《章程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