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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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集团 公告编号:2017-037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TCL集团,证券代码:000100)于2017年4月21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20日和2017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3)和《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26))。

根据公司与有关各方初步论证、协商,本次筹划事项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初步判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需要按照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履行相关程序。鉴于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本次停牌不涉及公司债还本付息,因此公司“16TCL01”(代码112352)、“16TCL02”(代码112364)和“16TCL03”(代码112409)三支公司债券继续交易,不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即承诺争取在2017年5月19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2014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9日开市时起复牌,同时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基本情况、是否继续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相关原因。

如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的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