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5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7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5日刊登于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5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
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需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担保,其中拟为全资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名热电”)增加总金额不超过 65,000.00万元人民币(含 6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间为一年。
此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15年6月25日在茂名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电力生产,热电供应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3月31日,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4,240.12万元,总负债11,815.75万元,净资产2,424.37万元,实现净利润-10.1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担保为拟担保授权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7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17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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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22,089.00万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9%,实际担保余额为59,080.00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9.85%。截至2017年5月4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
为122,0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1.69%,实际担保余额为6,027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46%。
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会议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7年5月4日召开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1日-2017年5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2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
(1)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2017年度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说明: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须持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效证件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信函、传真在2017年5月17日17:00前传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邮编:528415(信封请注明“长青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证券部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联系人:龚韫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龚韫、苏慧仪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2、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授权委托书;
(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616”,投票简称为
“长青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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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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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票说明:请根据表决意见在相应表格中划√。
股东名称/姓名(盖章/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股东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股东持有股数:
股东账号: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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