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5日

查看其他日期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新天药业”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是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和《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本次首次公开发行。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及缴款等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5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网上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公告。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1、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83倍(截至2017年5月3日)。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对应的2016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计划所需资金额为28,969.23万元,按本次公开发行价格18.41元/股、发行新股1,722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人应承担的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新天药业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72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622号文核准。股票简称为“新天药业”,股票代码为002873。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进行。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1,722万股。网上发行1,722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情况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5、网上申购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

(2)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4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市值计算规则参照《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数量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7,000股。

(4)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17,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其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6)投资者参与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投资者的同一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7年5月4日(T-2日)日终为准。

(7)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8)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5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特别提醒,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6、本次发行可能出现的中止情形详见“三、中止发行情况”。

7、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7年5月4日(T-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1,722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网上发行数量1,7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

(三)发行价格及对应的市盈率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计算);

(2)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本计算)。

(四)募集资金

按照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发行新股1,722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发行募投项目计划使用的募集资金额。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注:1、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2、如拟定的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将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上述发行日期将相应递延三周。

(六)承销方式

主承销商余股包销。

(七)拟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7年5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网上发行数量和价格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1,722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7年5月8日(T日)9:15-11:30,13:00-15:00)将1,722万股“新天药业”股票输入在深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8.41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处的行业属于医药制造业(C27),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42.83倍(截止2017年5月3日(T-3日))。

主营业务与发行人相近的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数据来源:WIND,发行人招股书

本次发行价格18.41元/股对应发行人2016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新天药业”;申购代码为“002873”。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网上申购时间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7年5月4日(含T-2日)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均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

(五)申购规则

1、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市值按2017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根据投资者持有的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但申购上限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且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17,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

2、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以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2017年5月4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持有市值按其证券账户中纳入市值计算范围的股份数量与相应收盘价的乘积计算。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网上发行实施细则》的规定。

3、开立资金账户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7年5月8日(T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即: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各地投资者可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以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有效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

(七)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1、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量,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中签率=(网上最终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的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实际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7年5月8日(T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有效申购数据,按每5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7年5月9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5月9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7年5月9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7年5月10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布《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4、确认认购股数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5月10日(T+2日)公告的《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十)放弃认购股票的处理方式

若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

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以及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等具体情况请见《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三、中止发行情况

(一)中止发行情况

本次发行中,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若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过程的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应证监会要求暂停或中止发行,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二)中止发行的措施

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T+3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余股包销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2017年5月1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依据保荐承销协议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五、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大伦

地址: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添大道114号

联系电话:0851-86298482

传 真:0851-86298482

联系人:袁列萍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1号写字楼22层

联系人:股本资本市场部

咨询电话:010-5902 6619

发行人: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