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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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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7-05-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董事会于2017年5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冯全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认真审议研究,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017 年5 月 3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于增加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经董事会核查,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 492,697,204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2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意见为准),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并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于 2017 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与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

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股东大会通知情况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于2017 年4月2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46),定于2017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增加提案的情况

2017 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的《关于增加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鉴于公司近期取得爆破资质,为便于公司更好的承接各类爆破工程,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业务承揽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第五十三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等规定,提议公司修改经营范围,增加“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的内容,并提议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如下:

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节目策划;广告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现修订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处理工程、隧道与桥梁工程施工;工程地质勘测;土石方工程、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影视节目策划;广告服务;软件的开发、技术服务。

许可经营项目: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三、公司董事会对提案的审议情况

2017 年 5月 4 日,公司就上述提案事宜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董事会核查,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股份 492,697,204股,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28%,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提案程序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项临时提案提交于 2017 年5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审议情况详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52)。

四、公司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情况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董事会对 2017 年 4 月21日发出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了补充通知(除增加《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的内容外,原通知其他议案内容保持不变)。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备查文件

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4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21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股份”或“公司”)发出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7-046号公告),定于2017年5月15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017年5月3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增加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股东大会增加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2017-053号公告《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92,697,204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7.28%,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临时提案申请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现就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 至2017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议案8、11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7、8、9、1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5月15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 至2017 年5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围海股份”)于 2017年 4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046),又于2017年5月5日在上述媒体上刊登了《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3)、《关于召开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 2017-054),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 至2017年5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 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关于续聘2017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11、《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议案8、11为特别决议,均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6、7、8、9、11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梦璐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103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 5月15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15∶00 至2017 年5月15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6”,投票简称:“围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6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资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资质取得情况

近日,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取得由国家公安部颁发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二级资质,具体信息如下:

证书编号: 3300001300164

资质等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二级

从业范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

发证机关:浙江省公安厅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有利于公司更好的承接各类爆破工程,提高公司的综合业务承揽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备查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的《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57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因拟筹划重大事项,该事项涉及收购重大资产,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18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2017年4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2017-048)。2017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9),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拟收购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3545)100%股权。公司股票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开市起转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以上具体内容敬请查阅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正在开展,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类文件也正在准备之中。鉴于该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停牌期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