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6日

查看其他日期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任职的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5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张刚、万树斌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如冰、傅达清、罗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波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同时,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公司职工赵天才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上述人员待其取得监管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后正式任职。

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向公司下发了《关于核准张刚、赵天才等人证券公司董监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证监许可[2017]2号),核准张刚、万树斌证券公司董事;赵如冰、傅达清、罗炜证券公司独立董事;赵天才、李波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

鉴于此,张刚、万树斌、赵如冰、傅达清、罗炜自2017年5月3日起正式任职公司董事,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终止履职之日止;李波、赵天才自2017年5月3日起正式任职公司监事,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终止履职之日止。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张刚先生简历

1963年4月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重庆市江北嘴中央商务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张刚先生曾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银河证券、亚洲证券等单位工作,先后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务。

万树斌先生简历

1963年10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万树斌先生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会计部财务处副处长,计财部购建处副处长、处长,资债部利率处高级经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会计部副总经理、业务总监;中投科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负责人、资产管理分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资金部业务总监。

赵如冰先生简历

1956年5月生,金融学硕士,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阳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赵如冰先生曾任葛洲坝水力发电厂主任;葛洲坝至上海超高压直流输电葛洲坝站站长、书记;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办公室主任兼外办主任;华能南方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罗炜先生简历

1975年4月生,会计学博士,现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系副教授、副系主任,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汇冠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新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罗炜先生曾任中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助教;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系助理教授(讲师)。

傅达清先生简历

1966年11月生,法学硕士,现任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傅达清先生曾任重庆工商大学英语讲师;重庆渝和律师事务所律师;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

李波先生简历

1961年11月生,硕士,会计师,现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兼重庆金融后援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重庆兴农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李波先生曾任四川省重庆市巴县二轻工业局计财股办事员、计财股副股长;四川省重庆市市中区财政局科员、预算科副科长、主任科员;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预算科科长;四川省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副局长;重庆市渝中区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重庆市渝中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兼);重庆市渝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财务总监、党委委员、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董事。

赵天才先生简历

1972年6月生,计算机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风险控制部总经理。赵天才先生曾任西南大学图书馆系统管理员,重庆有价证券公司营业部系统管理员,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庆胜利路证券营业部交易主管、徐州淮海西路证券营业部业务总监、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与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助理、风险控制部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369 证券简称:西南证券 公告编号:临2017-02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及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36),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2017年5月5日,公司及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及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李阳、吕德富、梁俊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7]46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此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公司在尽职调查过程中关键核查程序缺失,未对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相关目标资产带来的风险进行揭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重大遗漏;公司在持续督导过程中未对聚乎更一采矿权的权属变更风险进行重点跟踪关注,出具的上市保荐书和2012年度持续督导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中国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业务收入1,000万元,并处以2,000万元罚款;

二、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李阳、吕德富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

三、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梁俊给予警告,并处以15万元罚款。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