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42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4日—5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4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楼公司会议室
4、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主持:董事长周世平先生
7、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人,代表股份96,300,60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6669%。其中:
1、通过现场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87,802,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194%。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8,498,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数的3.1475%。
3、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去上市公司的董、监、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共9人,18,399,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81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8,357,5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799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56%。
(三)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16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87,844,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周世平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福田(平潭)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300,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具体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议项一、本次交易标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对方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三、相关资产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四、相关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五、债权、债务及合同的处理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六、人员安置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项七、决议的有效期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福建三元达控股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重大资产出售协议〉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78,933,8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99,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回避表决情况:关联股东黄国英回避表决。黄国英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对象。黄国英所持表决权股数为17,366,713股。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项一、关于选举周世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项二、关于选举胡玉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项三、关于选举陈开颜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项一、关于选举沈维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项二、关于选举叶兰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项一、关于选举石柱烜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58,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64%;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57,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17%;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议项二、关于选举白雪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96,261,6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95%;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360,59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80%;
该议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表决结果为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潘继东律师和郭昕律师全程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为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形成结论性意见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4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在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座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世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周世平先生为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周世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周世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设立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并选举各委 员会委员。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以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开颜先生担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周世平先生提名,聘任陈开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陈开颜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钟科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钟科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钟科先生简历见附件。
钟科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电子邮箱: zhongke@sunnada.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C区28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新先生担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孙新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孙新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张虎先生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制度》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张虎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张虎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骆丹丹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董事会秘书制度》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聘任骆丹丹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骆丹丹女士简历见附件。
骆丹丹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电子邮箱: luodd@sunnada.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 89 号福州软件园C区28座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
附件:
1、董事长周世平先生和副总经理陈开颜先生简介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3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
2、钟科先生,1985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曾担任宝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投资经理、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钟科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孙新先生,197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国际注册审计师。曾任双汇集团四川商业投资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财务负责人,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控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孙新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张虎先生,1987 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2015年担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高级审计员,2016年4月任职于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日,张虎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骆丹丹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管理学学位,曾任广东雷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6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骆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7-044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柱烜先生主持,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石柱烜为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和生产经营需要,选举石柱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工作,任期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任期三年。石柱烜先生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六日
附件:
监事会主席简历:
石柱烜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高级会计师。曾任南通电机厂财务科总账助理;南通华洋液化气港口有限公司(美资企业)财务主管、分公司经理;南通宝港油脂发展有限公司成本中心主任、财务经理;南通华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石柱烜先生未持有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