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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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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2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5月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董事六人,实际出席董事六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叶远璋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了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明细如下所示:

(1)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

(2)全资子公司佛山市顺德万和电气配件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柒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

(3)全资子公司广东万和电气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肆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

(4)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

(5)全资子公司中山万和电器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伍仟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协议有效期限自协议签署日起一年内有效。

董事会授权李丽仙女士签署上述相关的授信额度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2、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为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23)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7-023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投资背景

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恒大集团(股份代号:3333.HK)在中国境内的附属公司。截至本公告日,恒大地产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7,878.7879万元,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持有恒大地产86.8421%股权。恒大地产、广州凯隆与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深房”)及其控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10月3日签署《关于重组上市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拟由深深房以发行A股股份及/或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大地产100%股权。前述交易完成后,广州凯隆将成为深深房的控股股东,从而实现恒大地产的重组上市。

在重组上市的正式协议签署之前,恒大地产拟以人民币1,980亿元的投前估值以增资的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以下简称“本次增资”)。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和电气”)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睿灿投资”),从而定向参与恒大地产本次增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公司为睿灿投资有限合伙人。

2、2017年5月4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入伙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其他合作方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

1、企业名称: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资本”)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324537293F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成立日期:2015年2月2日

5、法定代表人:郭林

6、注册资本:人民币390,000万元

7、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业盛路188号A座A-956室

8、经营范围: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券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为客户提供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财务顾问服务,经中国证监会认可开展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情况: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华信资本100%股权

10、企业性质及主要投资领域:华信资本为证券公司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受中国证券业协会监管。华信资本的主要投资领域有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及FOF基金等。

11、华信资本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睿灿投资其他合伙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深圳凯尔汉湘实业有限公司

(1)注册号:440301117611239

(2)法定代表人:李兴国

(3)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6年9月28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万元

(7)经营范围: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2、自然人吴志雄(身份证号:510214XXXXXXXXXXXX)

3、深圳前海建艺资本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HX30X2

(2)法定代表人:刘海云

(3)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6年8月8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7)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上述睿灿投资的有限合伙人均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投资入伙睿灿投资及未在睿灿投资担任职务。

三、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N135803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成立日期:2016年11月29日

5、经营场所: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269号星座商务广场1幢1603室

6、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华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王舒政)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财务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一)睿灿投资各合伙人的出资情况

截至目前,睿灿投资各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表:

(二)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各合伙人以现金形式出资。出资期限以普通合伙人通知为准。

(三)存续期限:除非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合伙企业的存续期限为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2046年11月3日。

(四)退出机制:有限合伙人可以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权益,但应当提前三十个自然日通知全体合伙人,并得到全体合伙人的书面同意。 非经全体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不得向其他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中的权益。

(五)会计核算方式:执行事务合伙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其他有关规定为合伙企业制定会计制度和程序。

(六)管理模式: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普通合伙人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向合伙企业提供日常运营及其投资管理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有,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其他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济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本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3、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七)投资方向:合伙企业拟以现金认缴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通过睿灿投资参与恒大地产本次增资,是公司发展模式的探索。通过与专业投资团队合作,可以充分利用合作方的专业投资管理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做强公司的投资业务,提高项目投资效率、分散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2)本次投资睿灿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短期内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重大不利影响。

(3)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与公司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关系,并有利于公司与恒大地产建立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2、存在的风险

(1)本次投资入伙合伙企业事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2)本次入伙完成后出资资金将用于对恒大地产进行增资。根据睿灿投资与广州凯隆及恒大地产签署的相关增资协议,广州凯隆、恒大地产对本次增资引入的战略投资者设置了全面的保障机制,包括重组上市前后的分红保障及重组失败的退出保障,但恒大地产重组上市事宜面临政策、市场等风险,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合伙企业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3)公司将及时了解睿灿投资的运作情况,督促防范各类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三届十三次会议决议;

2、《苏州工业园区睿灿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