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临2017-044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的重大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月9日起停牌,并于2017年1月9日发布《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5号)。
2017年1月13日,公司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7号)。
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该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8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于2017年1月25日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09号)。
2017年2月9日,公司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1号),初步确定了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交易方式及交易标的资产。因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具体交易方案细节尚未确定,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2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两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公司于2017年3月6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3月9日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7号)。
因预计无法在停牌期满三个月内披露本次重组相关文件,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股东会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并于2017年4月7日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7号)。
2017年2月3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23日、2017年3月2日、2017年3月16日、2017年3月23日、2017年3月30日、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8日,公司分别发布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10号、临2017-012号、临2017-013号、临2017-014号、临2017-018号、临2017-023号、临2017-024号、临2017-030号、临2017-031号、临2017-043号)。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继续与相关各方就本次重组方案的具体细节进行进一步协商与论证。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公司向交易对方发出的最后阶段约束性报价投标书的有效期已于2017年4月30日到期,但公司尚未从交易对方收到其对于本公司投标报价书的正式反馈意见。公司及本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在与交易对方及其财务顾问沟通本次交易的进展和后续安排。同时,公司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亦正在与部分标的资产涉及的少数股东进行沟通,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还在与上述标的资产涉及的少数股东就相关方案进行磋商。
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海外竞标存在不能中标的重大风险。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有关本公司信息均以上述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因本次重组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143 证券简称:金发科技公告编号:临2017-045
债券代码:136783 债券简称:16金发01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关联交易事项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5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17】0522号问询函《关于对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问询函全文如下:近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及相关补充公告,称公司将对全资公司武汉金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实业)的投资全部调整为债权,但享有武汉实业主要资产一宗建设土地(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增值额4997万元。公司再以项目地块增值额等出资,与关联方广东粤商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商高科)对武汉实业进行等比例增资,交易完成后分别持股49%、51%。
经对你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公告事后审核,为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现有如下事项需要公司及相关方核实并补充披露:
一、公告披露,2015年公司方通过武汉实业出资竞拍取得项目地块使用权,现计划引入关联方粤商高科共同开发公司子公司武汉金发配套生活物业。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项目地块取得过程,项目具体地址、项目规划与用途及项目进展情况,公司在该项目上的全部投入,以及前期是否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粤商高科在相关项目建设方面的资金、技术、项目经验积累情况;(3)结合该项目的开发计划安排、项目进展、前期投入等,说明公司在目前阶段将该项目大部分股权转予关联方粤商高科的主要考虑和原因。
二、公告披露,项目地块预计计容积率建筑面积19.6万平方米,资产评估总价2.95亿元,对应单价1503元/平方米。请公司:(1)结合近期武汉同地段土地招拍挂价格、房屋销售价格等,对比分析并补充披露项目地块评估依据和价格的合理性,并请评估师发表意见;(2)将相关评估报告上网披露。
三、公告披露,公司对武汉实业投资2.45亿元由资本公积转为对其2.45亿元债权;公司再以武汉实业注册资本100万元、项目地块增值额4997万元和现金390万元,粤商高科以现金5711万元,共同对武汉实业进行增资,分别获得49%、51%股权,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额认定为6101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将上述武汉实业投资2.45亿元由资本公积转为对其2.45亿元债权的主要考虑;(2)在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丧失对武汉实业控制权的情况下,公司仅按照增资金额作为本次关联交易额的依据,以及是否符合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指引》等规定;(3)公司、武汉实业及交易对方就上述债务偿付的相关安排,包括偿付利息、期限、方式等。
四、请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本着对上市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结合公司丧失对武汉实业控制权、公司对武汉实业投资2.45亿元由资本公积转为对其债权、项目的开发进展、项目的规划安排、武汉房价等,就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充分、审慎、综合评估论证,分析并补充披露本次关联交易安排、定价等是否公允、合理,是否存在变相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之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目前公司正在就相关事项进行核实、论证,公司将尽快回复上述问题并公告。
特此公告。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