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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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05-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南方航空 证券代码:600029 公告编号:临 2017-021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为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权担保情况:授权厦门航空有限公司(“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有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有限公司(“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 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东,即江西航空投资有限公司(“江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 厦门航空已实际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的担保余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17,890.6万元、人民币0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的贷款担保逾期金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934.72万元和137.75万元;

● 本次授权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南航董事会于2017年5月5日以董事签字同意方式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同意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2、同意授权厦门航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办理与上述担保事项相关的所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厦门航空向江西航空提供担保,须以江西航空的对方股东,即江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

3、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

应参与审议董事11人,实际参加审议董事11人。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上述议案。有关议案的审议方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河北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石家庄市中山东路 303 号世贸广场酒店

法定代表人:赵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 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含港澳台)航空客货运输业务;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机场专用路经营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 航空器材、工具设备租赁,航空器材的销售(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经营的除外);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际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厦门航空持股 99.47%,沈阳中瑞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0.53%。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被担保人名称:江西航空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昌北国际机场

法定代表人:王乐熙

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经营范围:国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凭经营许可证经营至2018年12月7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零售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各类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股东及持股比例: 厦门航空持股60%、江西航投持股40%。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担保人的关系

厦门航空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厦门航空 55%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持有厦门航空34%和11%股份。河北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河北航空99.47%股份。江西航空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持有江西航空60%股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门航空目前尚未与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拟授权厦门航空可提供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与相关机构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担保合同签署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门航空对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担保,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现有及新增贷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最近一次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在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向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

作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的重要决策和日常经营均在厦门航空的绝对控制下,重大风险可提前预见并有效防范。厦门航空制订了严格的筹资规范,严格监控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筹资情况。董事会认为,在厦门航空的统一经营和管理下,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董事会要求厦门航空按月向本公司上报累计担保余额,并根据河北航空和江西航空实际经营情况,及时调整其投资计划,降低投资风险。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分别提供累计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人民币12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等相关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充分考虑了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拓宽河北航空、江西航空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现有及新增贷款需求,符合本公司和厦门航空整体发展的需要,符合本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担保对象河北航空、江西航空均为厦门航空的控股子公司,江西航空的担保以对方股东,即江西航投以其出资比例向厦门航空提供相应反担保为前提,本公司和厦门航空可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损坏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3、本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地上市规则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厦门航空为自费飞行学员培训费提供贷款担保,所担保的贷款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5,461.14万元和3,587.38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约为0.82%和0.08%;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航一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三号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南航四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及南航九号租赁(广州)有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15,595万美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5%。厦门航空为其控股子公司河北航空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117,852.6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2.73%。本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厦门航空逾期担保累计金额约为人民币2,072.47万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厦门航空为河北航空、江西航空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