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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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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7 股票简称:*ST大控 编号:临2017-43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近日收到通知,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富瑞华”)因1,600万元借款纠纷事宜被大连甘井子汇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起诉,长富瑞华持有的上市公司520,000,000股(其中120,000,000股为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00股为限售流通股)被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5月5日司法轮候冻结,冻结期限为3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本次轮候冻结包括孳息(包括派发的送股、转增股及现金红利),其效力从登记在先的冻结证券解除冻结且本次轮候冻结部分或全部生效之日起产生。此次轮候冻结股数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

截止本公告日,长富瑞华持有本公司股份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5.51%;此次股份冻结后累计股份冻结的数量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51%。

经公司向大股东长富瑞华了解,此次股份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造成影响,也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长富瑞华将与相关方积极协商妥善处理解决相关事宜。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