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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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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17-028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了《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28),由于工作人员疏忽,现对其更正公告如下:

原公告内容: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更正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张小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就此次更正事项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歉意,并督促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习,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体系,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