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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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26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5月8日收到独立非执行董事潘晓江先生和杜志强先生递交的辞呈。潘晓江先生因任期已满向公司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以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管理人员培养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杜志强先生因任期已满向公司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以及董事会管理人员培养及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经本人书面同意,潘晓江先生和杜志强先生将继续履行职务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

潘晓江先生和杜志强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无不同意见,亦不存在公司股东需要知悉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

潘晓江先生和杜志强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潘晓江先生和杜志强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17-02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17年5月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8日以书面议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小康先生和刘德恒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提名王小康先生和刘德恒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会管理人员培养及薪酬委员会在王小康先生和刘德恒先生当选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王小康先生和刘德恒先生的薪酬。王小康先生和刘德恒先生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承董事会命

饶昕瑜

董事会秘书

中国北京,二零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

王小康先生,62岁,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2010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2011年12月至今任中国工业节能与清洁生产协会会长。现任第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委员。

刘德恒先生,60岁,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工业管理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2003年5月至2016年10月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计评价局(清产核资办公室)副局长、收益管理局副局长、局长,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中央企业专职外部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