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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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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0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发放及电话通知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17年5 月8 日 9:3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 9 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 9人。会议由董事长黄淦雄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江西雄塑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西雄塑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增加至 14,000万元。

本次对江西雄塑增加注册资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为了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对河南雄塑进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河南雄塑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增加至 13,000万元。

本次对河南雄塑增加注册资本,不涉及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1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7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5 月 8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际到会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波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彭晓伟先生、财务总监吴端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实施。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2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概述

1、经2016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1月23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7.0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4.00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517.2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18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010号)审验。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月31日,除发行费用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004.21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余27,512.99万元。

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25,991.0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004.21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986.80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2.62万元,在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前,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7,575.61万元。

2、根据《公司章程》及《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

2、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宜春经济开发区

3、注册资本:12,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05444802X1

5、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3日

6、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塑料制品、五金电器、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从事PVC塑料板材的研制和开发(不含废旧塑料)。(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江西雄塑资产总额 23,790.70 万元,负债总额 13,674.04万元,净资产 10,116.66 万元,营业收入9,234.35万元,营业利润 -1,052.51 万元,实现净利润 -774.18万元。

(二)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2、住所: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北区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726065282213Y

5、成立日期:2013年4月2日

6、经营范围:塑料制品、五金交电、水龙头、电器开关插座、装饰材料(不含国家政策规定的专营、专控商品),生产、销售;PVC塑料板材的研制和开发(不含废旧塑料)。

7、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8、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河南雄塑资产总额13,288.50万元,负债总额4,175.06 万元,净资产 9,113.44 万元,营业收入1,199.01 万元,营业利润-683.13 万元,实现净利润 -591.42万元。

三、本次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的目的

为了整合公司优势资源,保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效实施,提升公司内部运营管理效率,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江西雄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江西新型塑料管材及配件项目(第一期,年产82,000吨)”;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河南新型PVC管材、PE管材及PPR管材投资项目(第一期,年产52,000吨)”。增资完成后,江西雄塑的注册资本由12,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4,000万元人民币,河南雄塑的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13,000万元人民币,江西雄塑和河南雄塑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发展规划。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子公司江西雄塑、河南雄塑的经营能力,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雄塑、河南雄塑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其不被用于除募投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2、存在的风险

增资完成后,公司发展仍受市场环境、行业趋势等客观因素的影响,本次投资的募投项目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能力,扩大资产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要求。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 033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13:30 。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23 日-2017 年 5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 15:00至 2017 年 5 月 24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现场表决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成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5月 15 日(星期一 )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7 年 5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雄塑科技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或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上发布的《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0)、《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 2017-031)。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上午10:00至下午16:3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17 年5月23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7-81868318)到公司。

2、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前述资料外,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17 年 5 日 24 日 13:00-13:30进行签到进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昆翔

联系电话:0757-81868066

传 真:0757-81868318

邮箱地址:pxw3399@126.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龙高路敦根路段雄塑工业园

邮 编:528203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5599”,投票简称为“雄塑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现场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4 日(现场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3: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依照本人/ 本公司指示对下列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 公司承担。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如下: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盖章/签字):

受托人(签字) : 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17 年 月 日

附注:

1、对上述表决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弃权”、“反对”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自然人股东请签名,法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3、请填写上持股数,如未填写,将被视为以委托人名义登记的所有股份。

4、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599 证券简称:雄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7-034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 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 集资金购买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额度。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16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600 万股,发行价格为7.0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3,504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 5,986.8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7,517.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010 号)审验。

公司于2017年3月20日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显示,截至2017年1月31日,除发行费用外,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20,004.21万元,公司对该部分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进行置换。该次置换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尚余27,512.99万元。

2017年5月8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3,000万元分别增资全资子公司广东雄塑科技实业(江西)有限公司和河南雄塑实业有限公司。

截至2017年5月8日,公司募集资金合计使用人民币25,991.01万元,其中,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20,004.21万元,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5,986.80万元;公司短期内拟以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合计5,000万元,2017年内拟继续投入130万元用于“雄塑研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公司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为人民币62.62万元,扣除上述已投入和2017年内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后,本次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2,445.61万元。

二、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使用期限及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品种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2)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3)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4)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笔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实施方式

本次投资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有关法律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不会用于证券投资及投资于以其他无担保证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此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2、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公司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授权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方可实施”。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实施前,应取得所投资产品发行方的保本承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因此,广发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0,000万元额度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雄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