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业绩亏损之专项现场检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95号)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重工”或“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4,000.0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公司于2016年12月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本次发行新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太原重工本次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为2016年12月22日至 2017 年12月31日。中德证券在获悉太原重工2016年业绩出现亏损后,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太原重工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现场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现场检查基本情况
保荐代表人:梁炜、左刚
现场检查时间:2017年4月26日-2017年4月28日
现场检查人员:左刚、邓仲彤
现场检查手段:在本次检查过程中,主要针对太原重工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深入了解,查阅了太原重工2016年度财务报告,对公司2016年度业绩出现亏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对比,对太原重工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访谈,了解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的主要原因。
二、现场检查事项
(一)太原重工2016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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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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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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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太原重工2016年度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
1、报告期内,受世界经济低迷及国内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叠加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市场需求下降,产品销售量和销售价格下降,导致产品销售收入同比下降。2016年度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台、套、件、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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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影响,导致公司主要产品的合同定价或市场价格低于产品成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部分存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343,498,144.74元。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
对于公司业绩亏损的情况,公司应当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充分地揭示相关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
四、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保荐机构需要对上市公司业绩出现亏损或营业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50%以上的情形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报告需要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进行现场检查过程中,上市公司能够按照保荐机构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配合保荐机构的工作。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太原重工2016年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宏观经济影响,公司产品销售数量和价格下降,同时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部分存货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所致。
保荐代表人:梁 炜 左 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5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