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04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主席蒋思海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换届选举产生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含3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应有不少于五分之一(即2名)的职工代表担任。据此,除独立董事、职工代表董事外,公司本次拟通过股东大会换届选举产生4名非独立董事。
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4.20%的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科控股”)向第九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蒋思海先生、刘静女士、罗亮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16.97%的股东天津聚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聚金”)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商羽先生、张强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5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以决议形式形成审查报告和提案,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蒋思海先生、刘静女士、罗亮先生、商羽先生、张强先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审议并予以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蒋思海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刘静女士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罗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选举商羽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选举张强先生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蒋思海先生、刘静女士、罗亮先生、商羽先生、张强先生5名候选人全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候选人人数超过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大会将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4名非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4.20%的股东金科控股向第九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公司股份16.97%的股东天津聚金向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姚宁先生作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3人进行资格审查后以决议形式形成审查报告和提案,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姚宁先生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候选人进行审议并予以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黎明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程源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选举姚宁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黎明先生、程源伟先生、姚宁先生3名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累积投票制选举确定3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其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应当将所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报送深交所备案。深交所在收到备案材料后将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进行审核。对于深交所提出异议的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不得将其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随着公司近年来经营规模的快速发展,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不断加大,根据《公司章程》,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对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做如下调整: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每年人民币18万元(含税)调整为每年人民币24万元(含税)。
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24日(周三)14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5日(周一),具体事宜详见《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决议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蒋思海先生: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总裁。历任原金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1年9月至2013年1月兼任本公司重庆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1年9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副主席; 2013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裁;2016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
经核查,蒋思海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蒋思海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63%的股份,同时持有石河子善泽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善泽投资”)10.07%的股权,善泽投资分别持有石河子展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展宏投资”)8.12%的股权和石河子科源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科源投资”)9.62%的股权,展宏投资和科源投资分别持有本公司0.07%和0.08%的股份。蒋思海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刘静女士:1980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重庆市虹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常务副总经理。2009年7月至2013年10月,任重庆鼎润传媒有限公司媒介部客服总监;2015年4月至今,任重庆市虹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常务副总经理。
经核查,刘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罗亮先生:1977年5月出生,注册会计师。现任本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中西部区域公司副总经理。曾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监、财务资金中心副总经理等职务;2016年2月起,任本公司中西部区域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职工董事。
经核查,罗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罗亮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4%的股份,同时持有科源投资7.43%的股份,科源投资持有本公司0.08%的股份,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商羽先生:1979年3月出生,EMBA。现任本公司董事、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总裁兼成渝区域公司总经理。2001年1月至2004年12月,任天津顺驰建设公司部门经理;2005年1月起至今,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成渝区域公司总经理;2009年7月起至今,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9月起至今,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经核查,商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商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聚金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张强先生: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上海区域苏州公司总经理。2003年1月至2012年12月,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3年1月起至今,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14年1月起至今,任融创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区域苏州公司总经理。2016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经核查,张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聚金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黎明先生:1964 年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中共党员。现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重庆市经济管理学会理事,重庆市企业管理优秀成果审定委员会委员,兼任上市公司中国汽研(证券代码:601965)、福安药业(证券代码:300194)、涪陵电力(证券代码:600452)独立董事,小康股份(证券代码:601127)监事。历任重庆理工大学会计学院副院长、书记、院长,教育部高职高专工商管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财务会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重庆市税务学会理事,上市公司渝三峡、中国嘉陵、世纪游轮、贵州百灵、小康股份独立董事。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黎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黎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黎明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程源伟先生:196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律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重庆水务(证券代码:601158)、涪陵榨菜(证券代码:002507)、太极集团(证券代码:600129)独立董事,并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曾就职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重庆市纪委监察局。2015年5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经核查,程源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程源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程源伟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姚宁先生:1974年2月出生,MPAcc。现任北京易后台财税科技有限公司CEO。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科锐国际人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澜之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1年任中电飞华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年任LG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年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3年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
经核查,姚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姚宁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姚宁先生已参加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了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043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5月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5月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兴灿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成员。依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持有公司股份14.20%的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提名蒋兴灿先生、艾兆青先生作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1、关于选举蒋兴灿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选举艾兆青先生为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截至本公告日,艾兆青先生本人持有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而获授未解锁的股票337,500股,如本次艾兆青先生当选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公司将根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上述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3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蒋兴灿先生:1952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中共党员,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曾先后在四川石油局地质调查处、四川石油局仪器厂工作,历任重庆公共电车公司秘书、副科长、科长、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06年5月至2010年1月期间历任重庆公用事业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支部书记、总经理、法定代表人;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任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专务;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经核查,蒋兴灿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蒋兴灿先生持有石河子展宏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展宏投资”)0.77%的股权,展宏投资持有本公司0.07%的股份。蒋兴灿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艾兆青先生:1974年1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现任金科酒店管理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兼苏州金科大酒店总经理。曾先后在重庆万友康年大酒店、重庆JW万豪酒店、重庆五洲大酒店等工作;2006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重庆金科大酒店总经理助理;2011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涪陵金科大酒店常务副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5年7月任涪陵金科大酒店总经理;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任苏州金科大酒店总经理;2017年4月至今任金科酒店管理公司华东分公司总经理兼苏州金科大酒店总经理。
经核查,艾兆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艾兆青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0.01%的股份,同时持有石河子科源股权投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科源投资”)1.86%的股权,科源投资持有本公司0.08%的股份。艾兆青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五年不存在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04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2、议案3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采用差额选举,议案2、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投票具体操作方式详见本通知及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17年5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周三)14点30分,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3日--2017年5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2017年5月24日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
(七)出席对象:1、凡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律师;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11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关于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4人,采取累积投票制);
1.1关于选举蒋思海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刘静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关于选举罗亮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商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3人,采取累积投票制);
2.1关于选举黎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2关于选举程源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3关于选举姚宁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应选2人,采取累积投票制);
3.1关于选举蒋兴灿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2关于选举艾兆青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4、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议案2、议案3为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事项,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监事2名。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每个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投给一名候选人,也可以投给数名候选人,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具体投票方法参见本通知附件1。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17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刊载披露。
三、议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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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代理人出席还需持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和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传真信函登记时间:2017年5月18日至2017年5月19日工作时间
3、登记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春兰三路1号地勘大厦7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徐国富、袁衎
5、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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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1,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在4 位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4人。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议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议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有关审议事项及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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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