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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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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7-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524号),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情况、财务问题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年报披露,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15.37亿元,同比增长0.38%。本期净利润和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645万元、178万元,分别同比下降79.82%、98.32%。公司投资收益为8,894万元,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为8,635万元,主要为合营企业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与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带来的投资收益。公司本年收到的计入营业外收入的政府补助3,517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行业情况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但净利润与扣非净利润大幅下降的原因;(2)近三年公司主营业务的净利润与扣非后净利润情况,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变化情况及原因;(3)公司盈利是否存在对投资收益、政府补助的重大依赖;(4)未来拟采取的改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的具体措施。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2.关于季度经营数据波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一至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3.58亿元、3.25亿元、2.6亿元和5.92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830万元、853万元、1,471万元和-1,31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0.63亿元、1.96亿元、-0.26亿元、-4.25亿元。公司全年营业收入较为稳定,但各季度扣非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请公司结合行业特点、生产经营情况、成本费用等财务指标变动等说明产生上述现象的原因,并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3.公司资金安排情况。年报披露,本期长期借款为1.45亿元,同比增长1693.65%。此外,公司本期进行了设备售后回租,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3,977万元,同比增长514.74%。公司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2.14亿元,同比增长119.98%,主要系新增中航信托.天启(2016)1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1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购买中航信托.天启(2016)19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资金来源,是否使用银行借款,信托计划的收益率情况及信托收益对公司盈利的影响;(2)公司长期借款的主要用途、利率成本,是否存在偿付风险;(3)公司本期进行设备售后回租的原因,公司资金是否存在紧张情况,售后回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4)购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大额资金支出对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影响;(5)说明公司在大量增加长期借款的同时买入大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4.关于毛利率水平。年报披露,公司疆内业务毛利率为7.19%,上年为3.64%,疆外业务毛利率为12.67%,上年为13.66%。本期疆内、疆外业务毛利率相差5.48%,上年相差10.02%。请公司补充披露:(1)疆内、疆外业务毛利率相差较大的原因;(2)疆内业务的前五大客户与供应商及相应销售额、采购额,并说明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定价是否合理。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二、关于财务问题

5.关于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年报披露,公司分别持有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20.3%和国电新疆开都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25.28%的股权,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以权益法确认投资损益。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对上述两个公司是否能够形成控制或共同控制;(2)公司向上述两个公司派驻董事的数量、所持表决权的比例,是否能对上述两个公司的经营决策形成重大影响;(3)公司将上述投资以权益法进行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6.关于个人所得税。年报披露,本期应交税费为2,068万元,同比增长266.99%,其中应交个人所得税为598万元,同比增长2371%。公司本期应付职工薪酬为1,732万元,同比下降,全年销售费用与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944万元、5,490万元,同比下降12%和5%,公司职工总数较上年有所减少。请公司补充披露在公司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与职工总数均下降的情况下,应付个人所得税大幅上升的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7.关于子公司天津三和果蔬公司业绩。年报披露,天津三和自然人股东承诺天津三和2014年、2015年、2016年扣非净利润不低于5,000万元、5,500万元和6,050万元。2016年度天津三和实现扣非净利润6,055万元,完成承诺利润数。请公司补充披露:(1)天津三和的主要经营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非经常性损益数据以及费用的具体数据;(2)结合相关经营数据说明三和果蔬本期经营情况;(3)本期三和果蔬的员工数量变化情况和职工薪酬总额变动情况。

8.关于存货与跌价准备。年报披露,本期公司存货为7.55亿,其中浙江信维新增产业园开发成本1.84亿元。存货跌价准备方面,本期共发生存货跌价损失1,453万元,上期为-256万元。本期原材料跌价准备增加766万元,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减少85.8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将浙江信维新增产业园开发成本1.84亿元确认为存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2)结合行业情况、原材料、产成品的价格情况,说明本期大幅计提跌价准备的合理性,以及原材料跌价准备大幅上升,但库存商品跌价准备却减少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9.关于减值损失。年报披露,公司上期计提固定资产1,352万元,本期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其他减值损失计提236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原因,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并说明本期未计提减值损失是否合理;(2)计提其他减值损失的具体原因。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10.关于子公司经营风险。年报披露,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3.99亿,坏账准备为3.22亿。债务人分别为新疆冠农果蔬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冠农艾丽曼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吐鲁番昊鑫矿业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子公司。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债务产生的原因,相关子公司现金流是否充足,是否具备偿债能力;(2)上述子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是否需要对子公司的股权计提减值准备,请对子公司经营风险进行提示。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项意见。

三、其他

11.关于信息披露合规性。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进行多笔金额较大的关联担保,请公司逐笔核实相关关联担保是否按规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2.关于数据填报。年报披露,报告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为40.39万元,期初为23,200万元,变动幅度为-99.83%,请公司核实相关数据变动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于2017年5月9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7年5月16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