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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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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0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证券)董事会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的辞职报告,汤谷良先生因任职年限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汤谷良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汤谷良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的情形发生,其辞职报告应当在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此之前汤谷良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汤谷良先生任职期间,运用自身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在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性、专业性,引入市场机制、全面推进公司改革创新,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谨对汤谷良先生勤勉尽责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1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各位董事。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7年5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12位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更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公司独立董事汤谷良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韩建旻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韩建旻先生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监管机构核准其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韩建旻先生简历见附件。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相关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进行公示。

《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二)《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具体事项、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与会董事以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韩建旻先生,1969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委会委员、执行合伙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兼任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历任中国银行牡丹江分行职员;北京中洲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天健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二、三届中国证监会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委员;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

韩建旻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韩建旻先生担任证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核准,其他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的要求。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2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韩建旻 ,作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7次,未出席会议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 韩建旻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韩建旻

日 期: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783 证券简称:长江证券 公告编号:2017-033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韩建旻先生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 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

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关于更换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对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建旻先生拥有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职称,熟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治理规则,且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二)韩建旻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且已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经核查,未发现韩建旻先生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行政处罚、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未发现其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三)韩建旻先生的提名已征得本人同意,提名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汤谷良 袁小彬 温小杰 王瑛

二○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