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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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24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

2、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一、说明会类型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7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第十一条规定,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举行“2016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

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参加人员

董事会秘书张晨先生和财务总监张伟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之前,通过本公告后附的电话、传真、邮箱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5:30-16:3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上证e访谈”栏目,在线直接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1、联系人:黄小姐

2、电话:0754-89833339

3、传真:0754-89833339

4、邮箱:laf@vip.126.com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号:2017-025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 年 4 月27日,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已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该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的《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进行补充说明如下:

一、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7年2月8日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政策为: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9,465,033.03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39,284,857.82元,扣除母公司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3,928,485.78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5,536,547.25元;加上2016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6,871,438.56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92,407,985.81元。公司拟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的总股本174,400,000股为基数,向公司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人民币1.71元(含税),拟派发现金股利共计人民币29,822,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一)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于 2017 年 3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上市前公司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规定如下: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公司的利润分配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流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配方式。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三年内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2、公司上市后的《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条件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的远期战略发展目标。

(2)利润的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3)股利分配的条件及比例

在公司实现盈利、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有足够现金实施现金分红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实施现金股利分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股利形式分配的股利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5%。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且公司股票估值处于合理范围内,公司可在满足本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式。

综上,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上市前及上市后所适用的《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二)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

近年来,中国日化行业的发展较快,潜力巨大。国家政策推动、监管逐渐规范、产业集群形成及零售业蓬勃发展等因素为日化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企业的技术水平和盈利水平的不断提高有赖于对生产工艺线的改造、升级和新产品、新工艺研发力度。公司目前仍然处于技术创新的发展阶段,对于资金的需求量较大。为了满足公司的资金需求,保障企业长远持续的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同时兼顾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对于现金回报的利益诉求,公司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方案。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使用留存未分配利润完善产品结构、提高研发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拓展营销渠道等措施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目标。

(四)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分配方案发表意见情况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发展阶段和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了股东利益与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的客观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17 年 4 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18),并经 2017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在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7-017号),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证券代码:603630 证券简称:拉芳家化 公告编码:2017-02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保荐代表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广发证券”)作为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陈慎思先生和陈运兴先生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7年5月8日收到广发证券《关于拉芳家化变更保荐代表人安排的通知》。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陈慎思先生因个人原因,不再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其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詹晓婷女士(简历请参见附件)接替陈慎思先生负责上述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之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詹晓婷女士和陈运兴先生,将履行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期届满为止。

特此公告。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附件:

詹晓婷女士简历

詹晓婷:保荐代表人,暨南大学经济学硕士,现任职于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2007 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主持或参与金明精机(300281)、光华科技(002741)、金发拉比(002762)、松发股份(603268)、万孚生物(300482)、拉芳家化(603630)等 IPO 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