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36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涂晓莉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涂晓莉女士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涂晓莉女士如在公司另行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涂晓莉女士辞职后,公司监事人数少于最低法定人数,因此涂晓莉女士的辞职报告将在选举新任监事后方可生效。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大会选举新任监事。涂晓莉女士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宁晁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宁晁先生因工作原因,请求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宁晁先生如在公司另行担任其他职务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公司对涂晓莉女士、宁晁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37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5月9日上午10:3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桂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预案》(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宁晁先生曾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熟悉公司相关财务情况,符合监事相关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提名宁晁为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预案提请董事会召开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宁晁,男,1979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主管,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房地产有限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财务产权部副总经理,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
宁晁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49,992股,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宁晁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38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7年5月9日上午11:00在武汉市武昌区民主路789号公司多功能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薛志勇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11人,其中,现场出席会议董事10名,董事刘异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26日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宁晁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7-039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2017年5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15:00至2017年5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22日(星期一)。截止2017年5月22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粮道街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电建南国办公大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选举宁晁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5月1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有关议案相应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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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17年5月23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4: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23日下午4: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粮道街昙华林路202号泛悦中心B座(电建南国办公大楼)董事会办公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彭 洪
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8、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5
2、投票简称:“南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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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对于以上议案,授权委托人可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可明确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