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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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独立董事吴清旺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赵芳华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6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16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2017年度财务预算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董事、监事年度薪酬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核定全年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01议案名称:选举陈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2议案名称:选举陈森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3议案名称:选举官勇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4议案名称:选举吴国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5议案名称:选举许文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6议案名称:选举赵芳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7议案名称:选举刘升平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8议案名称:选举傅黎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09议案名称:选举吴清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401议案名称:选举花天文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02议案名称:选举俞学兰为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1为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同意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叶远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0日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7-021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选举陈卫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各委员的专业背景和管理经验,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如下:

(1)战略委员会:陈森洁(主任委员)、刘升平、陈卫、官勇、吴国明、许文平

(2)提名委员会:刘升平(主任委员)、吴清旺、陈森洁

(3)审计委员会:傅黎瑛(主任委员)、刘升平、陈森洁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吴清旺(主任委员)、傅黎瑛、刘升平、陈卫、官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官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吴国明先生、许文平先生、李阳先生、陈以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提请董事会聘任周亚梅女士为本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赵芳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孙泽军先生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官勇,男,1974年出生,硕士学位,光源与照明工程专业。1997年7月至2000年10月先后担任飞利浦照明技术中心产品开发工程师、副经理; 2000年10月至2007年1月先后担任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项目经理、生产经理、工程技术部经理、制造经理;2007年2月至2008年2月担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吴国明, 男,1970年出生,中专学历,工程师。曾任上虞灯具厂生产技术办公室主任。1998年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03年7月至2014年3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亚太事业部总经理。

许文平,男,1973年出生,大专学历,电子应用专业。1996-2008年,先后任职于厦门通士达照明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14年5月至今,任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阳,男,1967年出生,硕士学历,光电子技术系激光技术专业。1991年至2006年,电子科技大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2007年任江苏句容亿灯科技有限公司总工程师;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任公司产品研究所负责人,2011年3月至2014年3月,兼任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美洲事业部总经理。

陈以平,男,1975年出生,大专学历,应用电子专业,工程师。1996年8月至2001年1月先后担任公司技术中心技术员、电子技术部副经理;2001年9月至2010年4月历任浙江阳光照明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副总经理;2010年4月至2013年10月担任公司电子技术总监。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事业部总经理。

周亚梅,女,1976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7年11月进入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监。2016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赵芳华,男,1979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专业。2003 年7月至2011年11月,先后任职卧龙电气运营管理部、卧龙地产董事会办公室、卧龙电气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2012年4月至2012年12月,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3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赵芳华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孙泽军,男,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财务管理专业。2010 年9月起进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2014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孙泽军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证券代码:600261 证券简称:阳光照明 公告编号:临2017-022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5月9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凤山路485号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花天文先生主持。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本次会议选举花天文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