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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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14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公司应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7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以下事项决议如下:

一、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现拟申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指定标准,协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9,000万元,江苏省公司目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省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亿元,深度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南京君策酒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君策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君策”)拟出资设立“南京君策酒业有限公司”(暂定,以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核定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南京君策”),南京君策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四川君策持股比例为100%。南京君策的经营范围以酒类的贸易代理及销售为主,条件成熟时不排除向其他快消品领域拓展。(具体以工商实际注册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明确公司2016年向中

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于2016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亿元(包含但不限于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发放的委托贷款等融资形式),具体金额、期限、担保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最终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董事会于2017年5月25日召开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1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链电子”)主要从事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现拟与公司关联公司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俪日用”)签署合作协议并为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内容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星链电子拟与关联方绵俪日用签署《星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为其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为其在网络交易平台后台提供支持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以及提供其他配套服务等。服务协议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交易事项后的协议签署日后的一年内,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服务年费、诚信保证金、交易技术服务费)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具体情况

名称: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18913143X

注册资本:5000.000000万港元

法定代表人:张汉云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佳和华强A座2008室(仅办公用)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化妆品、护肤品、日用品、卫生用品及其产品的技术开发、批发、零售、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生产经营化妆品、护肤品、洗涤用品(按深环批[2010]100777号批复经营;从事无纺布面膜棉、无纺布眼膜棉、化妆棉、压缩毛巾的生产加工(按深坪环批[2015]141号批复经营)

最近一年绵俪日用的财务状况如下(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监事张玉明在绵俪日用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定(2014年修订)》第10.1.5条第(二)项之规定,绵俪日用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以星链电子向其他合作方提供同类服务的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

四、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协议:《星链平台在线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2、服务供方: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链电子”)

服务需方: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俪日用”)

店铺名称:Cutyland综合店

3、主要服务内容:

3.1星链电子为绵俪日用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绵俪日用在星链平台上向顾客(即“个体消费者”)/分销商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

3.2 星链电子为绵俪日用提供的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具体包括:

(1)在网络交易平台前台为绵俪日用提供独立的网上店铺;

(2)在网络交易平台后台为绵俪日用提供支持其进行商品销售、促销、结算、配送等操作的软件系统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系统、网上支付系统、商品展示系统、后台管理系统等模块服务,以实现绵俪日用自行进行商品管理、图片上传、商品促销、财务结算、店铺装修等功能;

(3)为绵俪日用在网络交易平台上销售商品及/或提供服务事宜提供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仓储服务、商品配送服务、网络营销服务、网上店铺运营培训、网上店铺装修服务、短信提醒服务、资质审核服务及其他配套服务。

3.3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均同时提供、同时终止,不可进行单独订购或使用。

4、费用及结算:

4.1就本协议项下服务事宜,绵俪日用应向星链电子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平台使用服务年费、诚信保证金、交易技术服务费等。具体费用类别、数额及其他明细由绵俪日用与星链电子另行协商确定。

4.2星链电子与绵俪日用首次合作的首个年度内,免除平台使用服务年费;此后平台使用服务年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由星链电子与绵俪日用另行确定。

4.3 本协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4.4支付方式:本协议签订后,星链电子通过星链平台代为收取所有交易款项,经结算系统结算及结算查验后转付至绵俪日用账户;

4.5结算价:针对每一笔成功交易的订单,星链电子于代收款项中扣除分销商佣金、交易技术服务费后,向绵俪日用支付的金额;

4.6绵俪日用与星链电子共同确认,双方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

个体消费者确认收货并经过7天无理由退货期后,按照账期每月结算。

4.7诚信保证金的缴纳方式为一次性支付。绵俪日用应按照附件或补充协议(如有)约定的费用标准和时间向星链电子指定的账户支付诚信保证金,以作为履行服务协议、消费者权益保障义务及遵守星链电子各项规则的保证,同意在绵俪日用违反上述服务协议或星链平台规则时,星链电子有权根据相关约定扣除相应金额的诚信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或给予买家的赔偿。保证金根据店铺性质及类目不同,明细参考“星链平台2017年商家入驻保证金标准”。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股权转让等安排。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及星链电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星链电子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星链电子的独立性。星链电子将根据协议为绵俪日用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七、可能存在的风险

1、被消费者追责风险:星链电子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商,如绵俪日用提供的产品有瑕疵并致使消费者受到损失的,消费者可能会直接向交易平台方即星链电子追责。

2、平台经营风险:如绵俪日用有违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网络平台进行经营活动的,星链电子作为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提供商可能被相关主管部门追责。

3、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不可抗力等风险。

八、2017年以来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外,2017年1月1日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包括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累计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关联交易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业务合作,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独立性,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时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相关业务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小,关联交易的持续进行不会构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事项时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十、监事会表决情况

2017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张玉明回避表决。

十一、保荐机构意见

1、怡亚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监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合作是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及星链电子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星链电子和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及星链电子的独立性。星链电子将根据协议为绵俪日用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十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5、《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16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5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60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596,68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3.57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1,228,550,648元,扣除发行费用28,658,5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9,892,063元。

截至2015年04月30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24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323,683,979元(含利息),实际暂时补充流动资金6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1,593,819元。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实施进度如下: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延缓的说明及调整原因

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于 2014 年 8月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15 年 4月,原定项目于 2017年5月完工。项目施工过程中,受到仓库用地限制以及租用仓库时间较短等因素的影响,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放缓了对本项目的建设进度,因此,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建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

根据募集资金规定,为控制风险,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决定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度分销 380 整合平台扩建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19 年 12 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进度是根据目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及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经过审慎研究后进行的调整。本次投资进度的调整没有影响到募投项目公司原有战略方向性的改变,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积极合理调配现有资源,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予以解决,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对公司整体发展和经营业绩影响较小,符合战略发展方向。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调整计划。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调整计划的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17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作O2O金融

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于2017年5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务合作目的

为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服务客户,为客户提供多个融资渠道,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作开展O2O金融业务,拟申请业务量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已采取要求借款人提供保证人措施防范风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业务合作情况

项目定位:将公司380消费供应链平台上的百万小微终端(门店)作为金融服务对象,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发,为全国各地流通领域的门店提供经营性小微(小小微)贷款服务。

借款人:个人(弱经济周期民生行业终端客户)

放款主体: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O2O金融业务描述:基于客户(即借款人)贷款需求,公司负责协助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贷前审核,将其认可的借款人推荐给银行,银行核准额度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公司协助银行处理借款人的贷前审核,贷中管理,贷后维护等事项,同时由公司对上述业务项下借款人的借款提供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经公司审核合格的怡亚通380消费供应链平台上的百万小微终端(门店)客户。具体被担保人信息将根据未来业务开展情况确定。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贷款额度

本协议合作期内,公司与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合作总量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即浦发银行广州分行对公司推荐的借款人发放借款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

(二) 担保方式

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期限

《银企合作协议书》的合作期限为自该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452,580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48,921.93万元的811.15%,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0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告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728,000万元(含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548,921.93万元的132.62%。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浦发银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是基于拓展公司业务,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多元化服务,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以达到共赢发展的目的。公司就此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借款人同时需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以保证公司的利益。公司制定了O2O金融服务业务风险控制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公司拟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上述银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希望公司在业务运作过程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操作。

七、保荐机构意见

怡亚通上述对外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符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批。鉴于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的50%,本议案尚需提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编号:2017-118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

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增加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因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怡亚通”)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提高盈利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度公司”)拟向江苏省公司增加投资人民币9,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江苏省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增至人民币1亿元,深度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100%。

2、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为生效。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方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3、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39号国际文化大厦2701A

4、注册资本:人民币23亿元

5、经营范围: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网上从事商贸活动;酒具、工艺品、电器、数码产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的批发及其他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一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及零售;酒类的销售;保健食品批发及零售;二类医疗用品及器材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销售。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投资方: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周国辉

3、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89号3001室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亿元)

5、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批发与零售;供应链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家用电器、酒具、工艺品、电器批发;日用洗化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针纺织品、服装、玩具、工艺美术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一类医疗器械、劳保用品销售及相关产品咨询服务;图文设计;摄影服务;舞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前期投入,公司已经在江苏省搭建起业务运作平台,业务规模快速扩

张,分销能力受到越来越多客户和供应商的认可。而随着中国经济实力不断上升,

消费市场日趋扩大,仓储和运输配送体系建立与完善日渐重要。深度公司计划通过对江苏省公司追加投资,进一步提江苏省公司的运作效率和服务能力。同时,

通过信息化的持续投入,建设强大的技术支持平台,实现业务资源的实时共享和

内部管理效率的高效提升,提高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本次通过对江苏省公司增加投资来进一步补充营运资金,扩大业务规模、保持先发优势降低成本,提高反应能力,为江苏省公司未来发展奠定基础。

五、其他

对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上市公司将及时披露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其他进展或变化情况。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5月9日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19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17年5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周四)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至5月25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下午15:00至5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1楼011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向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怡亚通深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增加投资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君策酒业有限公司出资设立南京君策酒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4、审议《关于明确公司2016年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2-4属于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将单独计票,并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内容。

三、提案编码

表一: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基地1栋3楼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办法: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5月19日17:30前送达本公司。

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证券部,邮编:518114。

采用邮件方式登记的,邮箱地址为:002183@eascs.com。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梁欣、常晓艳

联系电话:0755-88393181

传真:0755-83290734-3172

邮箱地址:002183@eascs.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栋3楼

邮编:518114

(2)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

附件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83。

2、投票简称:怡亚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格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股票简称:怡亚通 股票代码:002183 公告编号:2017-120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通知于2017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5月9日以书面传签的形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共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后,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最终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星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深圳绵俪日用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监事张玉明回避表决。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关联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进度的调整计划。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请见公告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三、最终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O2O金融合作及担保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拓展公司平台的业务,帮助客户拓展业务,公司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展O2O金融业务合作,向合作银行推荐更多客户,助力“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同时为流通领域的行业小微客户提供更方便、快捷、专业的金融服务及良好的客户体验,帮助小微客户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互惠互利,达到:用可控的成本服务了原来不能服务的客户,获得共赢收益,以及用可控的成本控制原来难以控制的风险,获得风险保障的目的,推进公司O2O供应链商业生态圈共享、共赢发展。现拟申请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合作O2O金融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期限为二年。合作业务的范围为双方共同认可的个人经营产品。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通过公司的推荐向自然人客户(即公司客户群)发放贷款。公司负责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指定标准,协助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进行客户的筛选、推荐、资料收集、贷前评估及贷后管理等工作,由公司就上述业务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拟申请最高担保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由借款人为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措施,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