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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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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证券简称:康美药业 公告编号:2017-040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普宁市科技工业园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药生产基地二期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马兴田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派发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办理具体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拟发行债务融资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0、12、13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赞成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律师:程秉、李彩霞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康美药业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关于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

证券代码:600518 股票简称:康美药业 编号:临2017-041

债券代码:122080 债券简称:11康美债

债券代码:122354 债券简称:15康美债

优先股代码:360006 优先股简称:康美优1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高管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美实业”)及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其中康美实业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许冬瑾女士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不存在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017年5月10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及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通知,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及许冬瑾女士。

(二)截至本公告日,康美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1,547,172,631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1.27%;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许冬瑾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95,296,7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93%,另通过认购信托计划持有公司股份9,990,02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

(二)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康美实业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许冬瑾女士将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2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上市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证券市场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控股股东康美实业及许冬瑾女士承诺:本次增持行为发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将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

(四)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增持主体将当根据股本变动,对增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披露。

(五)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增持主体将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公告,披露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六)增持期限届满仍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增持主体将公告说明原因。

(七)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