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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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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7-21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本次股东大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15:00至2017年5月10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汪溪园区公司七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国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288,032,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0.1092%。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82,468,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3344%。

(2)通过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563,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48%。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13,072,1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820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508,12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045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563,9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748%。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5,490,9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1178%;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2,158,12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158,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493%。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7,632,7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613%;反对3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185%;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287,673,5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755%;反对35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4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13,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568%;反对35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3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56%;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4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出李刚先生、朱国全先生、张晓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9.1、关于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284,616,45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9,656,458股。

表决结果:选举李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2、关于选举朱国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284,616,458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9,656,458股

表决结果:选举朱国全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9.3、关于选举张晓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284,616,467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获得票数:9,656,467股

表决结果:选举张晓峰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3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56%;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4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287,591,02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69%;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330%;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631,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6256%;反对38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9299%;弃权5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8,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45%。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高菲、应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7-22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夏成才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夏成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职务。夏成才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夏成才先生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兢兢业业的工作以及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538 证券简称:司尔特 公告编号:2017-23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19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近日,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成工商登记事项,并取得了宣城市宣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02MA2NL2JF5H;

2、名称:安徽省鑫宏大健康产业管理有限公司;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响山路以东、科技路以北;

5、法定代表人:袁启宏;

6、注册资本:贰亿圆整;

7、成立日期:2017年5月9日;

8、营业期限:长期 ;

9、经营范围:健康产业管理及咨询;健康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