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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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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7-052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7-03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信息披露的要求,现对公告中“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担保明细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4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7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并拟同意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上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以上担保额度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孙公司的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为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明细如下:

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之间并无提供反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概况:

2、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基本财务状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孙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孙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2017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2017年4月25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76,9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关于2017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中涉及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孙公司,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上述担保。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科华恒盛本次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保荐机构对科华恒盛本次提供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