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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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的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7-022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成功发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总发行规模不超过4.5亿元的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2016年12月9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6]ABN8号),同意接受公司资产支持票据注册金额为3.52亿元,注册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关于发行应收账款信托资产支持票据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7年5月4日,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优先级和次级(下称“本期票据”)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本期票据发行总额为3.52 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总额为3.15亿元,次级发行总额为0.37亿元。2017年5月9日本期票据发行所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账户,发行结果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司2017年第一期信托资产支持票据

二、项目规模:3.52亿元,其中优先级3.15亿元

三、项目评级:优先级AAA

四、发起机构:公司

五、受托机构: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七、薄记建档日:2017年5月4日

八、项目到期日:2020年3月31日

九、发行利率:5.18%

十、票据的起息日:2017年5月8日

十一、票据的付息日:固定每年的4月30日,本息兑付日为2020年的3月31日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О一七年五月十日

证券代码:000099 证券简称:中信海直 公告编号:2017-023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099,股票简称:中信海直)已于2017年5月4日开市时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目前相关重大事项仍在研究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7年5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预计将在5个交易日内确定该重大事项内容,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事项确定是否复牌或者转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