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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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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0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9日至5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13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建南先生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83,35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6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人,代表股份62,706,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04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0,645,7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638%。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2,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3%。

7、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会议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3,350,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6%;反对股数为2,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同意0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反对股数为2,000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 周陈义 张冉瞳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