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7-05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重要提示
本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事项。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5月11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0日-2017年5月1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年5月10日 15:00 至2017年5月11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23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戴茂方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276,283,14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39.7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275,854,122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9.6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29,023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
2、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429,023股,占公司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6%。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单位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4、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5,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4%;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6、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4%;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关于公司2017年度为客户提供汽车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4%;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4%;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0、关于2016年度超额关联交易追认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7%;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1、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7%;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2、关于向控股股东江淮汽车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8,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67%;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3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3、关于公司2017年办理应收款项质押登记业务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4,1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4%;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6%;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429,0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5、公司2016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6、关于与控股子公司“江淮客车”续签托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1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275,856,622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99.85%;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1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具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为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58%;反对426,52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42%;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议的全过程由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朱金宏律师和 陈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