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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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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进展公告

2017-05-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8 股票简称:国电南自 编号:临2017—019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

20%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上能”)20%股权,转让价格为2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所持江苏上能股权将由51.13%降至31.13%。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 本次交易事项概述

2017年3月3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20%股权,以2016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基准,股权挂牌转让价格为20万元。转让完成后,公司所持江苏上能股权将由51.13%降至31.13%。2017年3月23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

相关公告于2017年3月4日、2017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017年3月9日,江苏上能2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预挂牌。2017年4月10日,江苏上能2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正式挂牌,至2017年5月8日挂牌期满。2017年5月9日,公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函件称:项目公告期满,征得常州尚日电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尚日”)1个意向受让方,经审核,符合受让条件。2017年5月11日,公司与常州尚日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二、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常州尚日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裴建军

注册资本:5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04月27日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变压器节能技术研发;变压器及配件、电抗器、高低压开关柜元器件、箱式变电站的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及其评估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4日在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20%股权的公告》【2017-005】。

四、 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方法定名称:

转让方(甲方):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常州尚日电工科技有限公司。

2、产权转让标的:甲方持有的江苏上能新特变压器有限公司20%股权

3、转让价格:20万元

4、付款时间及方式:乙方采用全款付款方式,在合同生效后5日内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

5、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北京产权交易所场内有关产权交易规则,遵守合同约定。若违反产权交易规则和合同,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生效条件:交易合同自双方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事项不涉及人员安置等问题,股权转让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不存在为江苏上能提供担保、委托江苏上能理财方面的情况,江苏上能也未占用公司资金。

股权转让事项完成后,江苏上能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为参股子公司,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股权转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须以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

2、《产权交易合同》

特此公告。

国电南京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