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43幢(2-1-11))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重大事项提示
发行人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公司净资产为404,650.71万元,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4,783.33万元(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按照本期债券不超过4.50亿元的发行规模计算,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因此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本期债券的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祥见发行公告。
二、发行人于2016年9月1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07号文)核准,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
三、本次债券于2016年9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开发行,因债券全称和简称以起息日作为命名标准,考虑到本期债券发行及起息日在2017年,因此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其对应的其他相关申请文件继续生效,未作调整。
四、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该等评级表明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本次信用评级报告出具后,东方金诚将每年出具一次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首次评级报告保持衔接,如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与上次评级报告在结论或重大事项出现差异的,东方金诚将作特别说明,并分析原因。不定期跟踪评级自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东方金城评级人员将密切关注与公司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安排不定期跟踪评级并调整或维持原有信用级别。
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并已单独出具相关承诺书。
六、本期债券的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和现金流。2014年~2016年度,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分别为841,328.49万元、954,237.33万元和978,413.30万元;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分别为54,790.99万元、57,026.11万元和60,132.5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3,113.54万元、24,371.71万元和26,864.73万元;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分别为15,505.35万元、15,074.28万元和9,816.03万元。发行人所从事的工程建筑业务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存在前期投资大、回收期较长、受宏观经济影响明显等特点。发行人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资产质量良好,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若发行人未来资金不能及时回笼、融资渠道不畅或不能合理控制融资成本,将可能会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兑付。
七、工程建筑业资产负债率通常较高,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53.99%。2014年~2016年度,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80、4.51和6.04,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尚可。但若未来工程建筑业市场出现波动,尤其是发行人下游的房地产市场出现较大波动,可能对公司营业收入及资金回笼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紧张,从而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八、工程建筑行业应收账款占比通常较高,2014年~2016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38,133.24万元、262,937.50万元和228,581.11万元,占总资产比重分别为33.80%、35.61%和25.99%,2016年发行人应收账款规模有所下降。公司建筑施工项目的业主大都按工程进度付款,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由于业主拖延支付或付款能力不佳,导致进度付款不及时或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情况,存在应收账款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
九、公司在手订单较多,合同价款较高,后续投资规模仍较大,公司未来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总体上公司在手订单整体建设进度正常。截至2016年末,公司新签合同额102.12亿元,其中商品房、保障房和公共建筑占比分别为49.99%、19.96%和30.06%,截止2016年末发行人在手合同额177.20亿元。公司在建项目主要分布在浙江、江苏、山东、陕西及宁夏等地,开工时间主要集中在2014年和2015年,竣工时间主要集中在2016年和2017年。截至2015年末,公司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累计投入99.35亿元,整体建设进度正常;已结算金额73.67亿元,未结算金额约178.21亿元。
十、近年来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工程施工业务,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在建及拟建工程施工项目规模仍较大,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近年发行人工程施工业务中商品房和保障房工程项目占比较大,虽然发行人房地产工程项目主要与大型房企以及地方政府结算,并且应收账款账期较短,但也会受房地产整体行业景气度的影响存在一定的波动。
十一、2014~2016年,发行人其他应收款分别为104,425.78万元、101,258.69万元和96,965.26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82%、13.72%和11.03%,其他应收款规模逐年降低,资金占用情况得到进一步缓解。
十二、2014年~2016年度,发行人政府补助分别为3,710.21万元、2,691.26万元和246.35万元。其中2014~2015年度发行人来自政府的补助较高,主要系子公司宁波海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获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扶持科技园建设资金,该补助资金未来可持续性不强。但2014年~2016年公司净利润分别为35,161.99万元、37,636.30万元和40,336.05万元,政府补助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并不高,因此政府补贴的不可持续性不会对发行人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由于公司各项业务主要依托下属子公司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应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除特别说明外,本募集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数据均为最近三年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此外,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募集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中,本公司亦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进行财务分析。
十四、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经济总体运行状况以及国际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债券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因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的形式且期限相对较长,市场利率波动可能使本期债券实际投资收益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十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上交所上市。由于本期债券具体交易流通的申请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也无法保证本期债券能够在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可能会出现公司债券在二级市场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债券流动性风险。
十六、遵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为维护债券持有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权利,公司已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投资者通过认购、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次公司债券,即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出席会议、出席会议但明确表达不同意见或弃权以及无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决议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
十七、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若受国家政策法规、行业及市场等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发行人未能如期从预期的还款来源中 获得足够资金,可能将影响本期债券本息的按期偿付。若发行人未能按时、足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息,债券持有人亦无法从除发行人外的第三方处获得偿付。
十八、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和交易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参与本期债券交易,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产品认知能力、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知悉并自行承担债券市场投资风险。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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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伟平
成立日期:2010年7月23日
注册资本:31,180.00万元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4号3幢(2-1-11)
公司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557979930H
邮政编码:315000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尤海娥
电话:0574-87242638
互联网网址:http:// www.xinjiegroup.com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行业代码,E47)。
经营范围: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情况
(一)董事会决议
发行人董事会于2016年4月5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股东会批复
发行人股东于2016年4月25日召开股东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分期发行的方式,公开发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2107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公司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50亿元,并可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50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主承销商通过发行时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内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年末,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未被回售部分在其存续期限后2年的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限第3年末是否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上调幅度以公告为准。
8、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发行人将不迟于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第20个工作日,在主管部门制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9、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0、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公告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登记,并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投资者在回售申报期间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等操作。
12、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5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5月16日至2020年5月15日。
14、起息日:自2017年5月16日起开始计息,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每年的5月16日为该计息年度的起息日。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2年每年的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的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2年的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2020年5月1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17、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期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发行方式:具体定价与配售方案参见发行公告。
19、发行对象及配售安排: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参见发行公告。
20、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22、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开设的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及偿债保障金专户。
23、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将以公开方式向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公司债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版)》、《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27、本期债券安排: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
28、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部门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等操作。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一)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1、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17年5月12日。
2、发行首日:2017年5月16日。
3、预计发行/网下认购期限: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17日。
(二)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尽快安排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五、存续期信息披露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其认可的相关交易场所和其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就本期发行相关事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债券的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员以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公平地披露债券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发行人约定每年4月30日前在上交所网站专区披露上一年年度报告,每年8月31日前在上交所网站专区披露当年年度中期报告。年度报告应当由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发行人因故无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的,应在4月30日前或8月31日前披露定期报告延期披露公告,并说明延期披露的具体原因、预计披露时间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债券还本付息能力的情形与风险等事项。
六、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4号3幢(2-1-11)
法定代表人:蒋伟平
联系人:尤海娥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公园路128号
电话:0574-87242638
邮政编码:315000
(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项目主办人员: 于国华、舒福刚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东里8号院中海广场中楼1209室
电话:010-65851565
传真:010-65856053
邮政编码:100032
(三)分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项目主办人员:宋文雯、蒲秋如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56号方圆大厦写字楼23层
电话:010-88027229
传真:010-88027190
邮政编码:100044
(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66号中国技术交易大厦A座16层
负责人:王冰
承办律师:薛海静、陈建荣
联系地址:宁波鄞州南部商务区蝶缘路218号南洋大厦7楼
电话:0574-89216945
传真:0574-87066991
邮政编码:315000
(五)会计师事务所: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
办公场所:天津开发区广场东路20号滨海金融街E7106室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利、李永山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188号信达广场35层
电话:022-23193866
传真:022-23559045
(六)信用评级机构: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评级小组负责人:李燕勃
评级小组成员:殷海娜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83号德胜国际中心B座7层
电话:010-62299800
传真:010-65660988
(七)募集资金专项帐户及偿债资金专项账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营业场所:宁波市江北区人民路138-144号
联系人:李杨
联系地址:0574-87641908
电话:0574-87641908
传真:0574-87641921
邮政编码:315000
(八)本期债券拟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7813
(九)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楼
负责人:聂燕
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邮政编码:200120
七、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八、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做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且均视作同意公司与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的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相关规定。
(三)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四)本期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作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次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对于信用等级的符号及定义的阐释,企业主体及中期票据信用等级和债券信用评级等级各划分成9级,分别用AAA、AA、A、BBB、BB、B、CCC、CC和C表示,其中,除AAA级和CCC级(含)以下等级外,每一个信用等级可用“+”、“-”符号进行微调,表示略高或略低于本等级。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级别的含义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级别的含义为本期债券偿还债务的能力很强,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不大,违约风险很低。
(二)评级报告内容摘要及解释的主要风险
1、优势
公司拥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及多项专业承包资质,施工管理经验较丰富,承接工程曾获多项奖项,在宁波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实力;
近年来公司建筑施工业务新签合同额逐年增加、在建项目丰富,为业务发展提供较好支撑;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以商品房和保障房等房屋建筑工程为主,与全国性及浙江本地有实力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合作较好,毛利率处于行业相对较好水平;
公司收入和利润逐年有所增长,盈利能力总体较好。
2、风险
公司商品房施工业务发展易受国内房地产市场宏观政策调控影响;
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在建项目后续投资规模较大,未来将面临一定资金压力;
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比较大,对资金周转形成一定压力;
公司有息债务以短期有息债务为主,债务结构有待调整。
(三)跟踪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的评级业务管理制度,东方金诚将在“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存续期内密切关注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状况、财务状况及可能影响信用质量的重大事项,实施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在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布年报后的两个月内出具定期跟踪评级报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东方金诚认为可能存在对受评主体或债券信用质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启动,并在启动日后10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跟踪评级期间,东方金诚将向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送跟踪评级联络函并在必要时实施现场尽职调查,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按照联络函所附料清单及时提供财务报告等跟踪评级资料。如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导致跟踪评级无法进行时,东方金诚将有权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东方金诚出具的跟踪评级报告将按照《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证券评级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在交易所网站、东方金诚网站(http://www.dfratings.com)和监管部门指定的其他媒体上予以公告,且在交易所网站公告的时间不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东方金诚还将根据监管要求向相关部门报送。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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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目前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认可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和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等资质。同时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先后承建了宁波银行大楼、奉化人民法院大楼、丰华花园酒店、黄金海岸商贸区、金陵尚府、艾依水郡、浦东国际花园、兴庆府大院、阳明山庄、爱伊美工业园、上海世博宁波案例馆等一大批标志性工程,先后获得“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广西优质工程”、“陕西省建筑优质结构工程”及“浙江省建设工程钱江杯奖(优质工程)”等省部级工程奖,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施工管理经验。公司2014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入选“中国建筑企业500强”,获得“2015年度浙江省先进建筑业企业”等荣誉;在宁波市企业联合会、宁波市企业家协会及宁波市工业经济联合会评选的“2015宁波竞争力百强企业”中排名第39位及“2015宁波市综合百强企业”中排名第51位,在宁波区域具有较强的品牌认知度和竞争优势。发行人注重科技研发,公司研发模式以自主研发为主,以与科研院所合作为辅。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已取得专利30余项,工法14项,省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一项等。
(一)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于2010年7月23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境内成立的有限公司,总部位于浙江省宁波市。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伟平。
2010年07月23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吴国龙、郑洁、张权平、徐骁将、杜世培、吴宝银、蒋伟平发起成立了宁波欣捷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其中吴国龙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郑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张权平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徐骁将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杜世培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吴宝银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1667%;蒋伟平出资10,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00%;本次设立业经宁波科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科信验报字【2010】第118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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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11日,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将公司名称由宁波欣捷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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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第三次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将公司办公地址由“宁波市环城北路东段134号C-218室”变更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8号1幢”。变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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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5月2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由20,000.00万元增至31,18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11,180.00万元由新股东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31,180.00万元,各股东出资分别为:蒋伟平以货币出资10,2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7133%;徐骁将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张权平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吴国龙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郑洁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杜世培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吴宝银以货币出资1,633.3333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2384%;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11,1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5.8563%。变更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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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将公司办公地址由“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8号1幢”变更为“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89弄24号3幢(2-1-11)”。变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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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股东会议,经全体股东决议通过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变更为“实业项目投资及咨询;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以上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变更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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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发行人是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蒋伟平,最近三年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三)发行人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6年末,发行人股东为蒋伟平、徐骁将、张权平、吴国龙、郑洁、杜世培、吴宝银、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32.71%、5.24%、5.24%、5.24%、5.24%、5.24%、5.24%和35.86%的股权。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发行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股东为蒋伟平、徐骁将,持股比例分别为51%和49%,蒋伟平为实际控制人。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纳米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金属材料(除贵金属)、无机非金属材料的研发、销售。技术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或技术除外)。
截至2016年末,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图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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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蒋伟平,男,中国国籍,无海外居留权,1964年12月出生。现任欣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宁波海创科技园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宁波欣捷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股东,浙江欣旺科技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宁波欣捷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历任浙江万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歌山建设集团项目经理、歌山建设集团及歌山宁波分公司副总裁及总经理、宁波欣捷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担任宁波海曙区第十届人大代表、宁波海曙区工商联副主席、宁波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业经济联合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曾获建设部“鲁班奖”、宁波市首届建设青年管理创新奖、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宁波市科技创新推动奖、宁波市“优秀项目经理”等奖、浙江省建筑业协会“优秀企业经理”等荣誉称号。
实际控制人蒋伟平先生间接持有公司51%的股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将公司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况,也不存在任何的股权争议情况。除发行人之外,蒋伟平先生投资的其他企业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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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权益投资基本情况
1、公司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9家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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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7版)
主承销商:■
(住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15号桐城中央21层)
签署日:二〇一七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