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1333 证券简称:广深铁路 公告编号:2017-006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原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 原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15日
3. 原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
二、 补充修订事项涉及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规定,因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股东代表监事时采取累积投票制,为方便A股股东投票,公司现对2017年4月27日披露的《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之附件二“授权委托书”中有关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表格内容进行补充修订。
三、 除了上述补充修订事项外,于 2017年4月27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补充修订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 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6月15日 9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和平路105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15日
至2017年6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3.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4.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
■
注:上述议案除第11项为特别决议案外,其他均为普通决议案。
特此公告。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委托人应在您认为合适的栏(“同意”、“反对”或“弃权”)内填上“√”(若仅以所持表决权的部分股份数投票,则请在相应的栏内填入行使表决权的具体股份数)。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2、累积投票议案的投票方式请参见2017年4月27日披露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之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