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

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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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5-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17-004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5月3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其中卞进先生、程惠芳女士、姚铮先生、张晖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表决,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锦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2日出具的天健审[2017]5951号《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266.63万元。会议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000万元置换上述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17-005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5月2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5月12日上午10时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先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6,000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没有超过6个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具体公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5月12日

证券代码:603505 证券简称:金石资源 公告编号:2017-006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6,000万元,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未超过6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14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75号《关于核准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74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4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336.43万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103.57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126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情况,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等一般用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22,266.63万元,公司拟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16,000万元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16,0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置换方案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7]5951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金石资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及决议公告;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7]5951号《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6、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石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