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7年

5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7-017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5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未有符合证监发[2004]118号《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中所称重大事项。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志强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王磊女士因工作未出席本次会议,董事张建津先生、马贵中先生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2人,出席1人,监事余红女士因工作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焦艳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张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长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陈德仁先生2016年度酬劳为6万元新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卓侨兴先生2016年度酬劳为5.5万元新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强志源先生2016年度酬劳为6万元人民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公司董事2016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公司监事2016年度报酬总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陈德仁先生连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经常性普通贸易往来的关联交易合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公司获得71.18亿元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A股股东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的第12项议案为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公司大股东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回避了第12项议案的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天津)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红光、姜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18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5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7年5月15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7人,董事张建津、马贵中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7-019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为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不超过1,04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7-020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通过的第一至三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19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瑞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瑞华会计事务所与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外部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两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7年度境内与境外审计师。希望两家会计师事务所能够总结本年度审计工作的不足,加强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的及时性,更好地开展公司2017年度审计工作。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29 股票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7-020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公司所属子公司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

●本次为其担保金额:不超过1,04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有反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040万元人民币,其中包括本次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公司”)与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于2016年7月签署了担保借款合同1,114万元,该合同将在2017年7月期满,现成都公司承诺将按期偿还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贷款1,114万元,自其还贷完成后,公司的担保责任也随之解除。

因业务经营需要运营资金,成都公司拟在偿还贷款后与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继续进行合作,签署一年期的担保借款合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成都公司提供不超过1,040万元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期限自合同签署之日起一年。

(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了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不超过1,04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7人,7名董事均同意该项议案。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简介

1、名称: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成都市双荆路18号

3、法定代表人:孙启祥

4、经营范围:批发:第二类精神药品、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抗生素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销售:医疗器械(三类、二类),批发:预保装食品、散装食品;销售:消毒用品、化妆品、日用百货、保健用品。

5、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公司持有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51%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新的担保合同签署的条件为成都公司偿还招商银行成都科华路支行贷款之后,方可签署。

成都公司的另一股东方成都市弘祥药业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成都公司49%股权抵押作为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为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继续提供不超过1,040万元人民币银行贷款担保的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包括本次担保)为1,040万元人民币,全部为公司对成都中新药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担保。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413,962.85万元,经测算,公司总担保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25%,本次担保数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0.25%。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证券代码:600329证券简称:中新药业公告编号:2017-021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6月30日13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中国天津市和平区荣业大街2号天津舒泊花园大酒店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6月30日

至2017年6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2017年第二次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7年4月14日、2017年5月1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凡拟参加会议的境内可限售流通股股东于2017年6月6日之前,将参加会议的意愿书面通知公司。

2、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个人股东,需于2017年6月29日12:00前凭个人身份证明、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个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17年6月29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该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3、凡拟参加会议的无限售流通股法人股东,需于2017年6月29日12:00前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联系电话进行登记。凡受本公司股东委托出席大会的法人股东受托人,需于2017年6月29日12:00前将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送达公司后,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受托人身份证出席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白堤路17号中新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2-27020892

传真:022-2702092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6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