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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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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及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39 证券简称:凯迪生态 编号:2017-75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

及增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凯迪”)的通知,其于2017年5月15日通过二级市场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阳光凯迪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阳光凯迪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增持表示对上市公司发展的看好和支持。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二级市场增持 。

四、增持期间:未来12个月内

五、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7年5月15日, 阳光凯迪增持公司992,700股股票,平均价格10.07元/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5%。本次增持前,阳光凯迪合计持有公司570,368,06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03%。上述增持后,截止到2017年5月15日, 阳光凯迪合计持有公司571,360,760股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08%。

六、阳光凯迪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七、后续增持计划

鉴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并进一步提升市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阳光凯迪拟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增持后持股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32%。

八、其它说明

阳光凯迪本次增持公司股份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阳光凯迪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将继续关注阳光凯迪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凯迪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