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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

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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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电影〈 Ball love〉(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2017-05-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17-04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电影〈 Ball love〉(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合同基本情况

为丰富公司在影视文化板块的参与度,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与广州恒乐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乐影业”)就共同投资摄制电影签订了关于《电影〈Ball love〉(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和《补充协议》(详见公司2015年5月19日披露的2015-036《鑫科材料对外投资公告》)。该片预算总投资额度为人民币6,630万元,鑫科材料投资人民币1,326万元(该项投资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占总投资的20%。

该片原计划于2015年底完成制作,后根据剧情和市场的需要,在剧中添加了三维动画特效制作部分,延长了影片制作周期。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16年11月14日与恒乐影业签订了《电影〈 Ball love 〉(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将合同履行期限延长至2017年6月1日(详见公司2016年11月16日披露的2016-078《鑫科材料关于签订电影〈 Ball love 〉(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的公告》)。

该片的前期拍摄工作已于2015年末完成,为满足市场受众需求,影片在后期制作过程中不断进行调整和修改,预计将于2017年下半年方能全部完成。同时,电影取得广电总局的播出许可及宣发工作尚需时间,预计将无法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发行,经双方友好协商,公司于2017年5月15日与恒乐影业签订了《电影〈 Ball love 〉(足球之恋)联合投资合作合同补充协议》,以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并规范双方后续权利义务关系。

二、合同双方当事人

1、甲方:广州恒乐影业有限公司

2、乙方: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三、合同主要条款

由于后期制作等原因,原合同与补充协议不能在约定期限内履行完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如下补充变更:

1、甲、乙双方在影片的投资不变情况下,甲方自愿向乙方让渡该影片10%的收益权。收益权让渡后甲方占总投资70%的股份,乙方占总投资30%的股份。

2、双方约定电影《Ball love》(足球之恋)上映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前。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16日